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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霍山黄芽”包装和商标使用管理的通告》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6   来源:六安新闻网   浏览次数:4374   版权与免责声明
  【ppzhan摘要】针对市场上茶叶包装标识不规范、伪造或冒用标志等问题,霍山县工商局加强市场调研,会同县、茶叶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日前出台了《关于规范“霍山黄芽”包装和商标使用管理的通告》,并联合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茶叶市场秩序。
  
  一是规范包装管理。该《通告》要求,茶叶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使用专用包装,并在其包装标识上印制QS标志及其编号。包装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应当有标签,并载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以及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等。使用“霍山黄芽”通用包装的经营户,必须自制标签,印制成卡片,标签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贴在通用包装的预留空白贴标签位置。所有专用和通用包装,如果不印上或贴上符合法律法规的标签,一律视为“三无”食品包装,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二是规范商标许可管理。生产经营户使用“霍山黄芽”必须获得商标持有人县茶叶产业协会授权许可,被许可单位须拥有自主商标、专用包装和QS认证;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必须向县申请,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未经授权或批准一律不得擅自使用。
  
  三是规范包装印制管理。所有单位或个人在印制“霍山黄芽”包装前应将设计样稿报县茶叶协会审核、备案,所有承印“霍山黄芽”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印制许可,并到协会备案。否则将取消其商标使用许可和承印资格。
  
  四是强化监管执法。县工商、质监和茶叶部门抽调人员,组织管理和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全天候加强茶叶市场管理,接受和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对不规范使用各类包装标识或经营“三无”预包装的,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对各类商标侵权和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行为坚决严厉打击,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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