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中国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21950379号公告,预告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装检验方法-聚氯乙烯塑料类的检验”草案,2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或建议。
修正要点如下:
一、铅及镉的检验:增列储存瓶、硝酸溶液的配制、标准溶液的配制浓度范围及含量测定。
二、二丁锡化物、甲酚磷酸酯、氯乙烯单体的检验:检验方法由气相层析法修正为气相层析质谱仪分析的方法,其他装置、试药、器具及材料等内文一并修正。
三、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检验:增列容量瓶及试剂的调制,修正测定。
四、重金属的检验:增列容量瓶及试剂的调制,修正铅标准溶液的配制及可盛装液体容器类的检液的调制。
五、蒸发残渣的检验:增列试剂的调制,修正含量测定。
六、修正铅、镉及二丁锡化物的定量极限。
七、增列附注二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