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 正文

修订聚苯乙烯塑料类食品器具容器包装检验方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6   来源:中国包装印刷机械网整理   浏览次数:8407   版权与免责声明
  【ppzhan摘要】近日,中国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21950972号公告,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装检验方法-聚苯乙烯塑料类的检验”,自即日生效。面对这样的变化,相关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近日,中国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21950972号公告,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装检验方法-聚苯乙烯塑料类的检验”,自即日生效。检验方法修正要点包括:铅及镉的检验,增列储存瓶、硝酸溶液的配制,修正标准溶液的配制浓度范围及含量测定;挥发性物质(苯乙烯、甲苯、乙苯、正丙苯及异丙苯)的检验;修正铅、镉及挥发性物质(苯乙烯、甲苯、乙苯、正丙苯及异丙苯)的定量极限。
  
  目前,美国卫生及人类服务部已将聚苯乙烯加入可能致癌物列表,并且拟禁止使用发泡聚苯乙烯用于包装材料。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是了解中国台湾地区发布拟修订“食品器具、容器、包装检验方法—以聚苯乙烯塑料类的检验”的具体内容,了解具体修正要点;二是积极联系中国台湾地区客户及检验检疫部门,并查询相关网站讯息,及时地了解该检验方法修订情况;三是规范生产管理,建立自检自控体系,提高产品出厂质量。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