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zhan摘要】当王老吉商标仲裁案进入第二轮大战,当公众陷入新一轮仲裁迷局之时,广东梅州当地工商局在8月8日,查封了当地多家销售的加多宝凉茶,并对一些经销商售点进行了封店查处。当地工商局表示,“加多宝”是因在红罐外包装上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字样而遭查封。
为何会因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字样而遭查封。目前,加多宝公司还未对此事件做任何的表态及回应。但相关专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法定意义和特定内容的名词,其所对应的内容应该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核定并批准颁布的。
而目前公开资料显示的内容中,在“凉茶配制”这一项目的说明性文字中提到了王老吉、上清饮、健生堂、邓老、白云山、黄振龙、徐其修、春和堂、金葫芦、星群、润心堂、沙溪、李氏、清心堂、杏林春、宝庆堂等16个凉茶品牌,其中并没有加多宝的名字。在公开的国家文件中也没有加多宝凉茶获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任何记录。
梅州当地工商部门同时表示,因加多宝凉茶外包装涉嫌侵权,将对梅州境内所有加多宝凉茶进行查封,包括责令超市下架,餐饮退货,以及经销商库存查封。
虽然王老吉商标仲裁案,打得如火如荼;但大多数消费者仍然对两者之间的纠葛不明所以。但不少消费者却表示,加多宝疯狂的“营销轰炸”开始让人有些招架不住了,甚至有消费者出现“看到加多宝三个字就有关掉电视机的冲动”等不满情绪。
王老吉商标之争
公告显示,广药集团5月11日收到了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5月9日作出的裁决书,裁决书认定《“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据了解,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说起广药与加多宝的“王老吉”之争,要回溯到1995年。当年,广药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益租给了加多宝,而广药自己则生产绿色利乐包装的王老吉凉茶;1997年,广药又与加多宝的投资方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鸿道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2002年至2003年间,鸿道又与广药签署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延长到2020年。在双方签署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后的这10多年间,加多宝将红罐王老吉从一个区域品牌打造成一个家喻户晓的全国品牌,年销售额突破100亿元。
然而,双方2002年至2003年续签的补充协议出了问题。原来,时任广药总经理的李益民是收取了鸿道数百万元的贿赂后,才签署了将租赁期限延长到2020年的授权书。李益民东窗事发后,广药认为该补充协议无效,商标租赁期限已于2010年5月到期。从2008年开始,广药就与鸿道交涉,但一直没有结果;同年8月,广药向鸿道发出律师函,称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2010年11月,广药启动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2011年4月,广药向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2011年12月29日,此案进入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