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的堆放窑内木材的堆放,应根据窑内气体环流布置方向,合理布局,周边留适当通道,以保证窑内温度均衡。检测仪器及各项设施用前检查检查温湿度记录仪的状态、燃烧装置的工作状况,鼓风机及窑内环流风机的运作情况。温度感应头的误差校正及安放除投入使用前外,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温度感应头进行测定和校正。将各感应头与记录仪进行对应编号,1号测空间温度,2号测湿球温度,通常安装于靠近门的墙壁上,离地高1.31.5m.3号应设在热处理窑中部的木包装堆垛中心。4号放置在与窑门对应的远端不易受热处。如检疫处理要求明确为木材中心温度的则在窑内待处理木材中选取代表木样钻一孔,将带有耐热密封胶塞的不锈钢感应头插入孔中,使感应头端部紧贴孔底木材壁,并将密封胶塞塞紧。
报警指标设定升温达标报警:当干球温度的*低值达到处理所要求的*低温度时,报警提示开始计加处理时间。下限温度报警:当干球温度的*低值低于处理所要求的*低温度时,报警提示中断计时。上限温度报警:根据热处理的经验,空间若因窑内湿度过低温度太高会引起木材变形、干裂甚至起火,因而应对窑内空间的*高温度加以限制。上限温度报警就是当测试空间温度感应头的测得温度达到上限时报,提示操作人员停止烧窑,以免造成损失或危险。
热处.升温向窑内通入热风或蒸气开始升温。若是通入热风的,应用时启动窑内加湿装置,以使窑内湿度达到设定指标。与此同时,开启窑内的空气环流设备,保证窑内湿度、温度分布均匀。
温湿度保持当全部测点温度和相对湿度达到要求后开始计时并保持。按国家局下发热处理操作规程的附表或进口国的具体热处理要求,确定热处理所需时间。为保证处理质量和方便操作,我局根据美、加、澳的要求,对热处理的技术指标进一步进行了归纳,统一了输美、加、澳木包装热处理的技术指标,以达到方便操作,满足各国要求的目的。
烘干进入烘干阶段时,一方面逐步降低湿度,一方面适当供热,使温度缓慢下降,直至含水量降到20%以下,停止加热,热处理完成。5热处理生产区与贮存区的要求凡对木材原料进行热处理的生产厂,应划定专门生产区,并与一般生产区明确隔离,专门生产区的场地应硬化,并定期清理,保持清洁,确保无害虫滋生。专门生产区若与普通生产区在同一厂房内的,可采取彻底清理后安排专门时间段加工,也可采取适当的防虫措施(如隔墙或防虫隔离网)建成专门生产)。经热处理合格的木料贮存区地面也应硬化,防止积水,便于清理;顶部应防雨水;四周有适当的防虫设施(如隔墙、防虫网等).6热处理结果认定热处理结果后,只要自动记录单所记录的干球温度和处理时间不低于规定的处理温度和时间,窑内相对湿度达到要求,木包装的含水率低于20%时,就可以认定为处理合格。如处理过程中某一测点记录的温度低于要求温度时,应延长处理时间,以确保处理效果。处理完成后,木包装生产厂填写处理合格报告单,将热处理的温度和时间检测打印记录附上,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申领处理合格凭证和加贴处理标记。货物出口商凭处理合格证向出货地检疫机关申请出具处理证书。经过适当处理并加贴处理标记的木包装,凭处理合格凭证,在深圳下属口岸局相互认可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