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地方政策 » 正文

深圳垃圾分类9月实行 对混合收运企业最高处罚5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04   来源:中国经济网(刘友婷)   浏览次数:4529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深圳垃圾分类从自愿自觉迈向法治规范,由“倡议

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深圳垃圾分类从自愿自觉迈向法治规范,由“倡议时代”步入“强制时代”。对于个人,如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并拒不改正,最高处200元罚款;对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生活垃圾的收运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同步启动。9月1日早上8时30分许,在罗湖区银龙花园,由于小区的垃圾桶没有集中摆放、大件垃圾未及时清运,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清水河街道执法队依法对物业管理公司开出了第一张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

深圳是我国最早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之一。2000年,深圳启动了垃圾分类试点,并于2013年成立了全国首个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职机构,形成较为完备的规范标准体系。截至目前,全市3500多个物业小区已建成“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分类模式,1690个城中村、1600多个机关事业单位、25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共有1070台分类运输车辆实行专车专运,建成100余处分类处理设施,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日。

作为一个实际管理人口超过2000万的超大型城市,深圳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95万吨/日,其中70%左右来自居民家庭,“垃圾围城”成为威胁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条例》加重了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对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收运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拒不改正的个人,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罚款。为提升垃圾分类的社会知晓率和居民参与率,深圳还大力推行定时定点督导制度,每天1.1万名督导员开展现场督导。

为进一步促进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订了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计划分3个阶段推进。其中,9月为警示期,对不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教育和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10月至11月是集中执法阶段,将正式处罚,形成执法震慑;12月以后,是常态化执法阶段,将垃圾分类执法巡查纳入市容巡查员巡查范围,根据辖区实际不定期开展针对性执法,进一步强化各主体的责任落实。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