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散乱污”综合整治办组织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会议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是省、市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营造公平营商环境、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龙岗区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整治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区通过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等分类整治措施,共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3600余家,成效显著。
考虑到“散乱污”企业具有规模小、流动性强、易反弹等特点。为巩固前期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并进一步提升全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目标,区“散乱污”综合整治办于2020年1月印发了《深圳市龙岗区“散乱污”企业(场所)深度整治工作方案》,继续开展深度整治工作。
2020年3月26日下午,区“散乱污”综合整治办组织召开了“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2020年“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区“散乱污”综合整治办通报了全区“散乱污”整治最新工作情况,并对《龙岗区“散乱污”企业(场所)深度整治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二是布吉、龙城、园山、坪地等4个整治成效较为显著的街道分享了一些好的工作经验与做法。三是市“散乱污”综合整治办传达了最新的工作任务以及工作要求,区“散乱污”综合整治办对全区2020年“散乱污”深度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下一步,区“散乱污”综合整治办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梳理和推广各街道好的经验与做法。并按照省、市部署安排和《龙岗区“散乱污”企业(场所)深度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的前提下,开展“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工作,定期对已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并着力构建更为完善的“散乱污”企业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