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区造纸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示范效应,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造纸协会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的要求,组织实施2019年度中国轻工造纸行业十强企业和轻工百强企业的评价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国轻工造纸行业十强企业评价工作
(一)十强企业评价体系
2019年度中国轻工造纸行业十强企业评价体系仍采用“4+X”的模式,其中4表示4项主要指标:
1、主营业务收入
2、利润总额
3、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
4、主营业务收入增速
X表示增加的备选指标:即纸及纸板产量(或商品纸浆产量)作为增加的备选指标。
(二)关于十强企业评价几点事项的说明
1、十强企业评价的原则
十强企业评价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
2、上报指标的说明
在本次评价体系中,只计算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分数,其非主营业务(如房地产等)收入不计算在内。参评企业的此项数据由协会进行初步审核后再上报。
(三)十强企业评价工作的实施办法
1、中国造纸协会统一组织中国轻工造纸行业十强企业评价推荐工作。评价推荐工作不收取费用。
2、各参报企业(如是集团公司,以集团为单位)需上报:
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企业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利税总额、纸及纸板产量(或商品纸浆产量)共5项指标。
各参报企业将指标数据直接上报到中国造纸协会会员部。
3、中国造纸协会负责对上报企业数据进行审核和校验,并按评价模型进行计算打分。
4、根据参报企业的打分结果,将得分高的前20家企业上报中轻联,参加中国轻工造纸行业十强企业评价。
5、由中轻联批准最终评价结果,并公布各行业十强企业名单。中国轻工造纸行业十强企业将由中国造纸协会进行表彰。
二、轻工百强企业综合评价工作
(一)评价工作的组织方式
造纸企业参评2019年度轻工业百强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中国造纸协会推荐报送的组织方式。
(二)评价体系
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评价体系从企业的市场能力、盈利能力、价值能力、发展速度、税收占利税比重及科研投入六个方面对企业竞争力水平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出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
(三)参评企业数据上报要求
各参评企业(集团公司以集团为单位)需上报2019年度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同比增长速度、利润总额、利税总额、电子商务销售收入、科技研发投入共8项数据,上报表样见附件,表样电子版可从中国造纸协会网站(www.chinappi.org)下载。
(四)榜单发布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对报送数据统一评价,于2020年6月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
三、造纸行业十强、轻工百强企业评价推荐工作的时间及报送要求
(一)数据报送时间:2020年4月10日前将数据报送到中国造纸协会会员部。
(二)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报表视为无效。
中国轻工造纸行业十强企业评价是一项年度重要工作,请各企业给予此项工作以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做好组织工作。
联系部门:中国造纸协会会员部
联 系 人:孙 刚
联系电话:010-68396542 传真:010-68396572
电子邮件:sungang@chinappi.org cs203c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