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市场分析 » 正文

重污染天企业未应急减排 将罚违法生产期间30~50%营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中国纸网   浏览次数:37618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根据11月26日提请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根据11月26日提请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如果违反,将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20万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修订草案》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应急需要,责令有关企业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如果企业未根据应急需要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由负有相应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期间的经营收入,并处违法生产期间经营收入的30%~5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未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仍处于继续或连续状态的,可以认定为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耗费10年,斥资2.8万亿!为奥运会押上家底的日本,还是难逃一劫 2020年后千万吨箱板瓦楞纸新产能或大批被取消、转移
2018年中国造纸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包装纸行业集中度较低 人员“就业难“遇企业“招工难“ 矛盾如何化解?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