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包装大事记 » 正文

直排废气被逮个正着 印刷厂恳请环保局酌情考虑少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7   来源:中国好包装网   浏览次数:11588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9月16日,笔者从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靖江市英纳印刷有限公司因油墨废气直接排放,被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直接排放油墨废气被抓

靖江市英纳印刷有限公司从2006年开始,租用靖江市城东街道办事处江华居委房屋从事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加工。

716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靖江市英纳印刷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墨废气直接排放,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812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有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

印刷厂恳请环保局酌情考虑少罚

靖江市英纳印刷有限公司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听证申请,但于813日进行了陈述申辩:

公司已于20195月初就废气处理问题与环保公司进行了洽谈,并委托环保公司设计方案,目前正处于实施阶段;

受现在经济环境不景气的影响,公司订单严重不足,业务量下降,生产极度不正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公司一贯遵纪守法,重视环境治理,与周边邻居和睦相处,从未因环境问题有过纠纷,影响轻微。

靖江市英纳印刷有限公司表示:恳请贵局批评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酌情考虑少罚。同时,该企业还提交了靖江市英纳印刷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方案、靖江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自查报告审查意见复印件二份证据。

印刷厂被罚伍万元

829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局案审会,认为该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经局案审会审议,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靖江市英纳印刷有限公司罚款伍万元。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标签: 印刷 环保 本站关键词: 印刷 环保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金华“弘仁元”诉微软商标侵权 甘肃兰星包装产业园项目在新区开工建设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