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虚增利润119亿元,康得新或被强制退市
7月5日晚间,证监会公布了对*ST康得的立案调查结果,结果显示,*ST康得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多种方式共虚增利润总额达119亿元,导致*ST康得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深交所称,下一步证监会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如证监会对*ST康得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深交所将第一时间启动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
深交所批露康得新重大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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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及其主要责任人员拟被顶格处罚
*ST康得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拟对*ST康得及主要责任人员顶格处罚,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康得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康得新实际控制人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三、对时任财务总监王瑜、时任资金部主管张丽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四、对时任总经理徐曙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五、对董事肖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六、对相关负责人杜文静、闫桂新、包冠乾、吕晓金、王栋晗、那宝立、吴炎、钟凯、邵明圆、隋国军、苏中锋、单润泽、刘劲松、张艳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七、对其他负责人员侯向京、纪福星、余瑶、杨光裕、张述华、张宛东、高天、周桂芬、陈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另外,证监会拟决定对钟玉、王瑜、张力雄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徐曙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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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涉嫌“四宗罪”
证监会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指出,康得新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
1、在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
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
通过上述方式,康得新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23.81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44.65%;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30.89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34.19%;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39.74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36.47%;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24.77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722.16%。
上述行为导致康得新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4年,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了《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对康得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在北京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将协议下子公司账户资金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北京银行西单支行3258账户,如需付款再从母账户下拨。各子账户实际余额为0,但北京银行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上不显示母子账户间自动上存下划等归集交易,显示余额为累计上存金额扣减下拨金额后的余额。
财务报表范围内3家子公司的5个银行账户资金被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构成康得新与康得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告知书显示,康得新与康得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2014年为65.23亿元,2015年为58.37亿元,2016年为76.72亿元, 2017年为171.50亿元, 2018年为159.31亿元。
3、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
2016年1月22日、11月14日及2017年1月17日,康得新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材料)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3份《存单质押合同》;2018年9月27日,光电材料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存单质押合同》。前述存单质押合同均约定以光电材料大额专户资金存单为康得集团提供担保。
未及时披露该重大事件,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4、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12月,康得新定增募资净额29.82亿元,用于向光电材料增资,建设年产1.02亿平方米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2016年9月,康得新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定增募资47.84亿元,用于向光电材料增资,建设年产1亿片裸眼3D模组产品项目和前述先进高分子项目及归还银行贷款。
但是,在2018年7月至12月期间,康得新累计将24.53亿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以支付设备采购款的名义分别向化学赛鼎、宇龙汽车支付21.74亿元、2.79亿元;转出的募集资金经过多道流转后最终回流至康得新变更了募集资金用途。
告知书显示,康得新在2018年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6.88亿元,全部用于建设年产1.02亿平方米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和年产1亿片裸眼3D膜组产品项目,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情况。
证监会指出,康得新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导致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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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白马股陨落,15万股民不幸踩雷
2010年7月,康得新(现为*ST康得)以“全球最大的预涂膜生产企业”在A股上市。
2017年跻身千亿市值公司之列。
2019年1月,*ST康得曝出15亿元债务违约,公司手握150亿元资金却无法偿还15亿元债务,引发市场轩然大波。
4月30日,*ST康得披露2018年年报,又爆出在北京银行的122亿存款“不翼而飞”。
5月12日,公司大股东及实控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分析认为,钟玉被刑拘,或许122亿存款去向有关。
至今,公司股价下跌84%,市值仅余125亿元。
上市多年,康得新的股东户数在近年来持续走高,从2014年的1万股东到最新的15万股东。
康得新股东数量增长情况↓↓
而在近期,*ST康得的股价还反弹了,从近期6月18日的最低点2.47元/股,涨到7月5日收盘3.52元/股,涨幅高达42%,但很不幸,博反弹的散户们已经没有时间出逃,因为7月8日开盘日起,*ST康得就开始停牌了。
投资者不幸踩雷,股民一片哀嚎!
无法如期获息的心理准备。7月9日,*ST康得再发公告,因公司流动性紧张,应于2019年7月15日付息的“17 康得新MTN002”的付息存在不确定性。
反观康得新事件,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竟然能够让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如此之长、涉案金额如此之巨、手段如此恶劣、违法情节如此之严重!无道德底线的涉事行为人固然可恶,然而是否更应该反思:不法行为人如何能够做到瞒天过海,在层层监管下公然为之?是否监管制度存在漏洞?是否相关罚则太轻,未能起到震慑作用?类似事件如何阻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