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30日电(王珩)10月30日,抖音短视频以侵权为由起诉百度旗下伙拍短视频一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短视频是否应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成为交锋观点之一。专家表示,目前虽然短视频产业发展迅速,但国内外对短视频行业的法律保护均处于探索期。尤其是对短视频的法律规定方面,并未有明确的界定。
短视频被擅自播放获千元赔偿
据悉,该案并非孤例。10月15日,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因认为“补刀小视频”App未经许可擅自播放其平台中的“PPAP”(时长36秒)和“这智商没谁了”(时长18秒)两条短视频,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这两案。法院认定华多公司侵害了快手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分别判决华多公司赔偿快手公司经济损失各1万元等。
短视频深受网民喜爱很重要的原因是这种碎片化的影音传播形式适应了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但是,伴随着短视频的野蛮生长,未经许可随意转载、修改等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有损原创者的个人利益,更是重创了整个内容平台。
多方协作 短视频版权保护在路上
针对短视频的版权保护,有专家认为短视频的版权保护不可能靠一己之力完成,需要平台方、原创者和政府互相配合,形成统一的保护机制。平台方的相关条款要明确权责,原创者要积极保护自己的原创作品,政府部门要出台相关的内容保护手段。只有这样,才能扫光短视频版权保护这条道路上的绊脚石。
今年7月,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将短视频版权专项整治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并将短视频平台企业列为专项行动重点监管对象,着力强化对短视频企业的版权监管。
9月14日,针对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在专项整治中的自查自纠情况和存在的突出版权问题,国家版权局在京约谈了抖音短视频、快手、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美拍、秒拍、微视、梨视频、小影、56视频、火萤、快视频、哔哩哔哩、土豆、好看视频等15家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要求相关短视频平台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国家版权局将重点打击短视频领域侵权盗版行为,引导短视频平台企业规范版权授权和传播规则。
除了国家版权局以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年也已经三度表态整顿网络视听节目。今年3月16日,广电总局发文明确提出“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不得传播编辑后篡改原意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3月22日,广电总局再次下发文件,“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8月14日,广电总局发布《国家广电总局持续巩固上半年对视听网站整治效果》,对今日头条系和快手做出行政处罚。
在平台层面,短视频平台运营方应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保护机制与侵权申诉渠道,并在净化市场环境上形成合力。据悉,在原创内容保护上,一些短视频平台已经拥有自己的审核保护及侵权投诉机制。
对于原创者,怎样才能保护自己创作的短视频版权呢?简单来说,首先要确权,确定短视频的所有权是属于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了DCI体系。
DCI是DigitalCopyright Identifier的缩写,意思是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也可以说是用于唯一标识数字作品版权的一组字符。
在DCI体系内,创作者可以对数字作品进行版权登记,登记成功之后会给予创作者对应的版权登记证书。证书内容包括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作者姓名、著作权人姓名或名称、作品创作完成时间等信息。
去年2月,界面新闻旗下的箭厂视频拿到了中国第一份短视频的国家版权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