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日前,广东印发了《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其中跟软包装行业相关的规定如下:
一、全面推进塑料制品,油墨等化工行业VOCs减排,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综合指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促成VOCs监测体系;到2020年,塑料制品,油墨,印刷包装行业VOCs排放量减少30%以上。
二、推广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
三、实施原料替代。油墨行业重点研发低(无)VOCs的水性油墨、单一溶剂型凹印油墨、辐射固化油墨。
四、优化生产工艺过程。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五、落实源头控制措施。推广使用低毒、低(无)VOCs含量的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2019年年底前,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60%。
六、在塑料软包装等领域推广使用水性油墨凹印、柔印、无溶剂复合等工艺;
七、规范油墨、胶黏剂等有机原辅材料的调配和使用环节,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提高VOCs产生环节的废气收集率。优化烘干技术,减少无组织排放。因地制宜采用回收、焚烧等有机废气末端治理技术,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八、建立健全VOCs排放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有序推进化工、印刷、等涉VOCs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2020年年底前,对电子、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全面推行排放许可制度。通过排污许可管理,落实企业VOCs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指施要求,逐步规范涉VOCs工业企业自行监测、合账记录和定期报告的具体规定,推进企业持证、按证排污,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
九、强化考核评估。建立VOCs污染减排调度、通报和预警制度,定期调度重点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对重点工程建设滞后、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市实行通报。引入第三方评估考核机制,开展VOCs重点工程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抽查。逐年开展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估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考核。
具体文件如下:
环保风暴不是闹着玩,VOCs减排刻不容缓,还没有达标的企业要引起重视,抓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