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6月15日,陕西省环保局表示,为促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2018年总量减排及治污降霾、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陕西省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2家纸企、25家印刷包装企业需限期完成任务
(一)不断加强结构减排力度。加强对淘汰关停企业的排查督办力度,严格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超标排放或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已关闭的重污染企业死灰复燃。制定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率先关停搬迁关中核心区企业,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等行业企业产能。完成关中地区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60%的拆除或改造任务。
(注:仅整理造纸行业企业)
(二)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严格实施陕西省2018年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清单,2018年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扩大超低改造范围,继续推进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超低改造,2019年底前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全年共完成陕北17台448.5万千瓦和陕南1台33万千瓦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积极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三)积极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关中地区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18年关中地区现有生产经营类天然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改造后的氮氧化物排放低于80毫克/立方米。继续推进关中地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加强对火电、钢铁、水泥、污水处理厂、造纸等重点行业污染排放全过程控制和管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各市(区)要实施一厂一策,明确升级改造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达标排放。
(四)实施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在煤化工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全年重点完成71个治理项目(见附件2)。推进加油站、油品储运销设施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将工业园区VOCs综合治理作为实现VOCs减排的重点,加强VOCs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VOCs排放重点工业园区建设VOCs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注:仅整理包装印刷行业企业)
(五)提升城镇生活源污染治理能力。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年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6座,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7座。2018年10月底前,汉丹江流域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除西安外其他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稳定达到90%和80%以上。西安开展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排放试点,主要污染因子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工业集聚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5%,陕北、关中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强化污泥处理处置,2018年10月底前,各市(区)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
(六)继续提高农业源污染治理率。全面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任务。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全面实施固液分离、雨污分离,建设完备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全面推进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七)推进排污许可制实施,落实证后监管。进一步加快排污许可制实施步伐,推进屠宰及肉类加工、其他农副产品加工、陶瓷制品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半焦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执法检查,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对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开展核查评估,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落实已核发行业的证后监管,实施“刷卡式”排污总量管理,实现重点污染源“一企一证一卡”式管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按证排污。
(八)持续推进源头污染控制。持续控制煤炭消费量,城乡同步治理散煤,实现燃煤削减目标。严格控制陕北等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省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总量指标。研究开放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使政府出让排污权逐步向企业之间交易过渡,推动企业从源头上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倒逼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逐步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