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正文

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首日查出193家环境问题企业 其中纸厂9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5   来源:新华网   责编:包之   浏览次数:4996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从生态环境部获悉,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自11日启动以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85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共现场检查1544家企业单位,发现其中193家企业和单位存在环境问题。

【中国包装网讯】从生态环境部获悉,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自11日启动以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85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共现场检查1544家企业单位,发现其中193家企业和单位存在环境问题。

据统计分析,这些企业的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一是涉气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督查组检查发现督查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3家,其中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2家,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1家。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47家,其中天津市津南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2家、灵寿县1家、高邑县1家、深泽县1家、鹿泉区1家,唐山市开平区10家、滦南县9家、滦县3家、迁西县2家、丰南区1家、迁安市1家,廊坊市香河县3家、三河市1家,保定市涞水县1家,邢台市邢台县2家,邯郸市大名县2家;山西省太原古交市2家,阳泉市城区1家,晋城市阳城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1家。

二是应淘汰燃煤锅炉排查不彻底。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1家企业未按环评要求使用液化石油气,改用燃煤炉灶;唐山市迁西县一学校使用燃煤炉灶;滦南县1家企业燃煤小锅炉未拆除;邯郸市魏县1家汽修厂、1家饭店仍存在燃煤锅炉。

三是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河北鑫跃焦化有限公司未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要求在2017年底前取得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仍在生产,地方环保部门多次处罚,仍未落实停产。

四是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其中,河北省石家庄鹿泉区2家、晋州市1家、藁城区1家,唐山市丰润区1家、曹妃甸区1家、开平区1家、迁西县1家、滦县1家、乐亭县1家,廊坊三河市1家,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山东省德州乐陵市1家;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3家、新乡县1家、原阳县1家。

五是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3家、鹿泉区2家、藁城区1家,唐山市丰润区3家、开平区2家、曹妃甸区1家、遵化市1家、玉田县1家、滦南县1家、丰南区1家;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1家、长垣县1家、牧野区1家。

六是VOCS(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不到位问题。其中,北京市朝阳区2家;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1家,唐山市开平区1家,邢台市桥西区1家,邯郸市魏县1家;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1家;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1家;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2家、中牟县1家,鹤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新乡卫辉市1家、凤泉区1家。

七是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及露天矿山等扬尘管理。其中,北京市朝阳区2家、海淀区2家;天津市津南区2家、宁河区2家;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3家、辛集市2家,唐山市丰润区4家、迁西县2家、滦县2家、路北区1家、玉田县1家、曹妃甸区1家、滦南县1家,廊坊霸州市2家、香河县1家,保定市涞水县6家、阜平县2家、曲阳县2家、高碑店市1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邢台市桥西区3家、邢台县1家,邯郸市涉县4家、磁县2家、魏县1家、武安市1家、峰峰矿区1家;山西省太原古交市1家,晋城市阳城县1家;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3家、章丘区2家、济阳县1家、长清区1家,济宁邹城市5家、汶上县1家,德州市德城区1家;河南省郑州巩义市1家,开封市顺河回族区2家,鹤壁市淇滨区1家、山城区1家,新乡市新乡县3家、原阳县2家、延津县1家、卫滨区1家、辉县市1家,焦作市武陟县2家,濮阳市濮阳县1家、南乐县1家。

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标签: 环保 蓝天保卫 纸厂 本站关键词: 环保 蓝天保卫 纸厂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