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日前,国务院总理再一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据测算,增值税下调1%,可提升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利润总额5.39%,提升造纸及纸制品业利润总额8.84%。
因此,于造纸、包装、印刷产业链而言,这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但同时也有业内人士反应,有终端客户趁增值税下调要求纸箱降价1%,给企业造成不小的困扰。此外,对于合同、发票等问题,也有不少企业表示较为麻烦。那么,相关企业该如何正确应对增值税下调,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呢?
制造业增值税率从17%降至16%,这些麻烦和损失你需要避免
1、增值税率下调时间已确定,3月到5月期间的购销合同要考虑税率下降影响。因此,合同是否要等到5月1日之后再签订、签订合同是否考虑税率影响、采购单价是否要降价,这些都需要企业慎重思考。
2、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如果企业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这个政策将带来极大利好。而已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但又没达到500万元,企业也可以转回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客户都是一般纳税人,你转成小规模纳税人,开不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得不偿失。
3、进项发票抵扣问题。如果以5月1日为分界点,企业尽量在此之前签合同,把所有的进项发票先开出来认证,以免对后续工作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对一些长期合同、比较大的合同、已执行的部分,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要予以一次性退还。
如今距离5月1日,还剩下几天时间,相关企业一定要赶紧梳理合同、发票等,争取取得最大优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增值税下降了,产品就要降价?
所谓增值税,就是你买进卖出的差价部分需缴纳的税额,除了特殊行业外,我们国家征收的是17%,5月1日起,国家将税率调整为16%,以降低企业的负担。
简单点说:
一个产品买进来是10元,卖出是12元(均含税17%),则需缴纳增值税为:(12-10)*0.17=0.34元。
税率调整为16%后,同样买进来10元,卖出去为12元,则需缴纳增值税为:(12-10)*0.16=0.32元。
在此次税率调整中,这个买卖行为节省了0.02元,回馈给企业,占销售价的0.02÷12=0.167%。
再说极端一点,产品利润高,进价10元,卖50元,17%税率的时候缴税6.8元,16%税率缴税6.4元,节省0.4元,占售价的0.8%。
另一个极端,产品利润低,进价10元,卖10.1元,17%税率的时候缴税 0.017元,16%税率缴税0.016元,节省0.001元,占售价的 0.0099%。
所以,客户说你的税少交了1%,就要求销售单价降低1%是不合理的。当然,可能会有人说,你的进货价也可以要求供应商降低1%。但问题是,在纸包装行业中,比如原纸的价格,近期涨价如此之猛,怎么可能会降1%?
所以,不要以财务的算法来看这次税率调整,最简单的就是所有的人单价不变,税率变为16%,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
事实上,国家税率调整,是降低所有企业的负担,是促进社会发展的手段,而不是针对某一个企业或者某一个群体。不是我的负担少了,就要把这个节省的钱给客户,这是与国家的初衷相违背的。
所有的企业都有钱赚了,社会发展才能有活力,消费才能提升,国家才能更快的发展。希望朋友们理解并转发,大家统一行动,顺利度过税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