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2月2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开展生产型数字印刷机性能指标专项检查的通知》。
通知指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刷发行司将于近期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生产型数字印刷机性能指标开展专项检查。第一次检查时间定在2018年3月。
检查范围包括《生产型数字印刷机参考目录(2017年)》(点击查看)所列设备,采用抽查的形式。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实际的印刷速度、最大月承载量、物理分辨率和数字化工作流程等,是否符合《生产型数字印刷机认定指标(2017年)》有关要求,是否达到供应商承诺的设备性能。
届时,总局印刷发行司将组织检查组对被抽查设备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形成检查结果,向全行业发布。
关于开展生产型数字印刷机
性能指标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生产型数字印刷设备供应商:
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国印刷业数字化转型,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和扩大新动能,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印刷管理办法》《生产型数字印刷机认定指标(2017年)》相关规定,以及由各生产型数字印刷设备供应商签署的《生产型数字印刷机目录承诺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刷发行司将于近期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结合2018印刷复制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滚动督查,对生产型数字印刷机性能指标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3-9月期间组织两至三次专项检查。其中,第一次检查时间定在2018年3月。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对《生产型数字印刷机参考目录(2017年)》所列设备进行抽查。具体设备型号将依据生产型数字印刷机市场保有量、印刷企业反馈信息等情况确定。主要检查印刷企业已装机运行的设备。
(二)检查内容
检测设备实际的印刷速度、最大月承载量、物理分辨率和数字化工作流程等,是否符合《生产型数字印刷机认定指标(2017年)》有关要求,是否达到各生产型数字印刷设备供应商承诺的设备性能。(检测方法详见附件1)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人员组成
总局印刷发行司将组织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数字印刷分会以及从事数字印刷科研、技术、生产等领域的行业专家组成若干检查组。
(二)检查程序
1.听取情况介绍。请销售技术人员介绍设备出厂时间、上市时间、销售情况、市场应用等,并接受专家问询。
2.现场运行检查。请技术人员或设备操作人员现场配合检查组进行检测。
3.确定检查结果。检查组召开现场会议,确定检测结果,与有关指标进行比对,形成检查结论。
四、检查结果通报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各生产型数字印刷设备供应商,总局印刷发行司将检查整体结果通过总局官网以及有关媒体向全行业发布。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生产型数字印刷设备供应商确定此项工作联系人,并将有关信息反馈至总局印刷发行司及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数字印刷分会秘书处。(信息表见附件2)
(二)检查品牌和设备型号确定后,我司将通知有关设备供应商。请收到通知的企业,提供已装机运行该型号设备的印刷企业名单及其联系方式,并协调待检测印刷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