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2月6日,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富阳造纸废渣跨境倾倒污染环境系列案”,在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批6名从犯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期,缓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同时分别被处一万元至八万元不等罚金,并没收违法所得。
常山县生态环境优越,多年来一直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2017年11月,常山县正式跻身国际慢城联盟,成为全国第7个国际慢城。但就在常山倾力打造“美丽中国独具特质的国际慢城”过程中,2017年2月至7月,竟有人陆续将13000吨造纸废渣跨境直接倾倒在常山境内,严重损害了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超过477万元。
这13000吨造纸废渣的来源,是杭州富阳的部分企业。经查,这些企业违反国家规定,以较低的价格将大量造纸废渣交给没有处理资质和能力的富阳人盛某某、喻某某夫妇处置。
盛某某、喻某某将部分造纸废渣跨境倾倒在衢州境内的柯城、衢江、龙游等地。
此外,盛某某还找来宋某某、范某某等人(另案处理),帮忙“处理”承包的造纸废渣。
其间,被告人张某丙、徐某某、童某某、鲍某某、廖某某、朱某某等6人因贪图小利,在明知是造纸废渣的情况下,伙同宋某某、范某某等人为非法倾倒提供场地和装卸帮助,并分别非法获利45000元、25400元、10700元、13000元、10800元、9300元。
最终,以盛某某为首的近30名涉案人员被先后抓获归案,8家涉嫌单位犯罪的富阳企业负责人也均被采取了相应措施。
常山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跨境倾倒的造纸废渣为有害物质,被告人张某丙、徐某某、童某某、鲍某某、廖某某、朱某某等6人倾倒有害物质(造纸废渣),造成环境污染,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因上述6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且在案发后能积极退赃,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常山法院遂依法对这6名从犯作出了一审判决。
目前,“富阳造纸废渣跨境倾倒污染环境系列案”的后续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或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