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近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一起国内企业针对微软公司的起诉案件。浙江弘仁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包装网)正式状告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及销售代理商杭州盖力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如图所示,两者确实非常的近似。
据了解,浙江弘仁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网站建设维护、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销售和包装行业人才交流的高科技企业,是国内包装行业、收藏行业网站运营及相关软件开发的龙头企业。
弘仁元董事长龚经强认为,微软公司Windows 10版本最新浏览器使用的图标与公司的注册商标非常近似,从外观来说,其浏览器图标的图案与弘仁元公司注册商标的主要内容、结构、图形布局等主要元素几乎完全一致。弘仁元公司的商标设计并使用于2013年,商标给人一种既锋利动感、充满活力,又圆润美观、有较强的识别力,并寓意公司不断创新,迎接一个全新的互联网时代。该商标于2014年3月由国家商标局受理注册申请,2015年10月28日商标注册公告发布,核定使用在质量控制、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硬件设计和开发咨询等服务上,对上述注册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商标均处于计算机互联网。而微软公司发布的Windows 10版本在其浏览器详情介绍、浏览器启动界面以及官方广告宣传等活动中持续多次地使用在显著位置,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以及著作权。且使用在与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42类相同的服务类别上,会导致互联网与软件等相关行业内的普通消费者混淆,致使弘仁元塑造的良好品牌价值受到抑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现如今,各大中小企业对商标权益的维护都非常重视,商标对于企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亦是企业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消费者对企业的忠诚度。
作为中国电子商务风云人物、中国互联网早期元老之一,中国包装网、中华收藏网创始人龚经强表示,浙江弘仁元与微软这种大公司相比,是家规模相对较小的民营企业。他把这场官司描述为“蚂蚁与大象的抗争”。但其实,民营企业是中国经济的栋梁,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主力军,中国民营企业需要多一些自信。在中国,弘仁元公司是一家信息经济领域的知名企业,曾连续多年蝉联浙江省电商十强和中国行业电商百强,2015年被列入国家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2017年10月,又被国家工信部列为“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了维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合法权益,为了民族的利益,弘仁元公司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民族的尊严。不管道路多么曲折,走出这一步,都是具有历史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