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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禁止提供一次性木质筷子和一次性塑料袋套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2   来源:唐山晚报   责编:羽佳   浏览次数:2714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8月21日,记者从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小餐饮、餐饮类小摊点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就餐食品安全,自即日起,小餐饮、餐饮类小摊点禁止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木质筷子,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套碗出售食品。

【中国包装网讯】821日,记者从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小餐饮、餐饮类小摊点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就餐食品安全,自即日起,小餐饮、餐饮类小摊点禁止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木质筷子,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套碗出售食品。


唐山市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套碗出售食品

市食安办近期开展了小餐饮、餐饮类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小餐饮、餐饮类小摊点要严格落实两禁止两规范,即:禁止向顾客提供一次性木质筷子;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套碗出售食品;无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要规范餐饮具管理,必须使用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单个封闭的集中式消毒餐饮具),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使用后的餐饮具必须集中整齐摆放,坚决不允许未经清洗消毒二次使用;积极鼓励并规范餐饮类小摊点改进生产经营条件,退路进店经营。

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小餐饮、餐饮类小摊点的日常检查、监督抽检和行政处罚的力度。915日后,对于小餐饮、餐饮类小摊点未落实两禁止两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八款和五十三条规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登记证、注销备案卡。

为了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市食安办倡导广大消费者环保就餐、低碳就餐,提倡自带餐饮具到餐饮类小摊点就餐,一旦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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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一次性筷子 塑料袋 本站关键词: 一次性筷子 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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