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2016年10月环保部公告第63号令,发布了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印油墨》(HJ 2542-2016)。该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实施之日起,废止《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印油墨》(HJ/T 370-2007)。
新标准在《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印油墨》(HJ/T 370-2007)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对胶印油墨生产过程、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及包装与说明等提出了要求。
在油墨行业,环境标志产品也叫十环认证产品,或是绿色认证产品。顾名思义,也就是说这些产品符合环保要求,是一种环保型的产品。当油墨制造者准备将一款胶印油墨进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时,该产品必须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印油墨》里面的要求。但是上一部标准是2007年发布的,距离现在已经将近10年时间,而且这10年里面,油墨行业的技术更新一直在继续,社会各界对环保的定义也越来越严格,所以重新规范此标准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作为油墨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清楚了解更新后的标准,以便更好地进行应对。而印刷行业作为油墨产品的使用方,也需要理解这项标准,以便挑选更绿色环保的原材料,更有效率地应对国内外的相关法规。
一、《HJ 2542-2016》的主要内容
《HJ 2542-2016》对胶印油墨产品的要求主要分为技术内容,对产品的要求和对包装与说明的要求。
1. 《HJ 2542-2016》的技术内容如下:
(1)要求油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不添加卤代烃、异佛尔酮、对苯二酚、对甲氧基苯酚、沥青及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见表1)。
表1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2)能量固化油墨不添加二苯甲酮(BP)、异丙基硫杂蒽酮(ITX)、2-甲基-1-(4-甲硫基苯基)-2-吗啉基-1-丙酮(907)作为光引发剂。
2.《HJ 2542-2016》对产品的要求如下:
(1)产品中植物油的含量应符合表2。
(2)产品使用的矿物油中芳香烃的质量分数应小于1%。
(3)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应符合限量要求,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QB 2930.1-2008 油墨中某些有害元素的限量及其测定方法 第1部分:可溶性元素》及《QB 2930.2-2008 油墨中某些有害元素的限量及其测定方法 第2部分:铅、汞、镉、六价铬》的要求。
3.《HJ 2542-2016》对包装与说明的要求如下:
(1)产品的塑料包装容器不添加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醚(PBDEs)以及氯化石蜡(链形碳数10-13,含有氯的浓度在50%以上)。
(2)产品的塑料包装容器不添加含铅、镉、汞的塑料添加剂。
(3)企业应向使用方提供减少有害物释放的使用条件的建议。
二、《HJ 2542-2016》与《HJ/T 370-2007》的对比
《HJ 2542-2016》标准修订的内容很多,与标准《HJ/T 370-2007》相比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
1.适用的产品范围:
2.对原材料的要求:
3. 对产品的要求:
4.对包装和说明的要求:
三、《HJ 2542-2016》的变化
1.《HJ/T 370-2007》原有项目的变化。
这次标准的更新在《HJ/T 370-2007》的基础上,保留了植物油的含量的限值要求,将其他的所有项目都修订的更严格。不但将原有的有害物质的限值要求降低了很多,而且新增了很多有害物质的管控,并引入了几项新的法规标准。
我国早在“十一五”期间就把环保和安全列为油墨发展的重要内容。行业标准中已有部分开始关注有害化学物质的限量问题。在上一版环境标志油墨标准(HJ/T 370-2007)颁布之后,专门出台了《油墨中某些有害元素的限量及其测定方法第1部分可溶性元素(QB 2930.1-2008)》和《油墨中某些有害元素的限量及其测定方法第2 部分铅、汞、镉、六价铬(QB 2930.2-2008)》对油墨中重金属进行了限量要求,并规定了检测方法。其中QB 2930.1-2008的规定与欧洲对油墨产品限制的8种有害元素要求完全一致,在QB 2930.2-2008 中规定了铅、汞、镉、六价铬的总量应小于100mg/kg(具体的要求见表3)。
表3 《QB 2930.1》、《QB 2930.2》的限值要求
标准修订后,可以使新的标准与国际上的法规进行并轨。使用符合此标准的油墨产品所制作的印刷产品也更易于被其他的世界各国接受。在开展进出口贸易时,也可以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虽然在《HJ/T 370-2007》中没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要求,但在2011 年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印刷第一部分:平版印刷》(HJ 2503-2011)中对油墨等产品提出了6 种邻苯二甲酸酯的禁用要求,且在印刷行业中早已经得到普遍认可。因此本次修订直接采用《HJ 2503-2011》的要求,禁用表1中所列的6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其他的项目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是最近2年很受关注的话题,国家也实施了VOC收费治理等各种措施,而且可以预见,在接下来的几年里,VOC还会受到更严格的管控。所以此次的标准中,各类油墨产品的VOC限值要求被降低,甚至出现了热固轮转胶印油墨的限值从25%直接降到10%。
2.增加的其他项目
除了以上所列的变化,《HJ 2503-2011》中还结合其他各国的法规要求,增加了很多有毒有害物质的限用要求,使产品对人体更健康,对环境更环保。同时,还有一个更大的变化,就是将产品的认证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了能量固化胶印油墨这一新的品种。
新增加的产品种类——能量固化胶印油墨:
近年来,能量固化技术逐渐在印刷领域脱颖而出,受到全球印刷业的广泛关注。能量固化技术是指采用电子束(EB)、紫外光(UV)或者可见光使单体和低聚物在基材上发生聚合反应的一种技术。该类型产品具有低迁移性、低气味性的特点,并且有比普通胶印油墨更低的VOC释放量。
我国UV 油墨的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增长而呈现快速增长的局面。据不完全统计,2012-2015年我国UV 油墨产量依次达到3.09万吨、3.49万吨、4.15万吨、4.83万吨。
2008-2015年我国UV油墨产量走势图
由此可见,能量固化胶印油墨不但已经形成一个非常巨大的市场,同时还拥有很大的潜力,但是国内一直没有对应的环保标准。这次的标准更新,正好填补了以前的空白,使能量固化胶印油墨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给许多印刷行业的企业增加了一种更环保,更高效的一项选择。
3.对包装与说明的要求:
另一方面,《HJ 2542-2016》还提出了油墨产品包装与说明的要求,不但列出了对人体有危害物质的限用要求,还添加了对环境有危害的持续性有机污染物。除此之外,还特意指出一项要求:企业应向使用方提供减少有害物释放的使用条件的建议。
油墨使用条件对印刷过程有害物释放的影响非常大,特别是对UV 油墨,紫外灯的功率和用量直接影响印刷过程臭氧的产生。有实验证明,275nm 以下的短波紫外线与空气中的氧气接触,易产生臭氧,成为印刷过程刺激性气味的一大来源。因此要求油墨生产企业给出减少有害物释放的使用条件的建议。
以此来看,此次发布的《HJ 2542-2016》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可以理解为国家要求油墨行业,包括印刷行业加强清洁生产。
四、如何应对《HJ 2542-2016》提出的要求
近年来,“绿色印刷”被不断的提起,印刷行业和社会各界都越来越重视健康和环保的问题。所以,随着新标准的发布与实施,油墨行业和印刷行业面临相同的问题,需要尽快将《HJ 2542-2016》的要求融入到自己的生产和产品中。
作为油墨行业的从业人员,在制作一款符合环境标志产品要求的胶印油墨时,首先要认真筛选原材料,要确保生产产品的原材料是符合标准《HJ 2542-2016》要求的。其次在配方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把控,禁止添加标准中的限用物质。在产品生产好之后,对产品的环保性能也要定期进行查验。最后,将产品交到客户手中时,也要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容器,在客户有需要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文件。
而印刷行业在进行环境标志认证的时候,油墨产品也是一项重要的环节。如果使用的是胶印油墨产品,首先,可以向油墨供应者询问该产品是否为环境标志产品,是否符合《HJ 2542-2016》的要求。之后根据自身的技术特点和印刷的实际情况,选择一款性能符合要求的油墨产品。
但是如何选择符合要求的产品,选择它的依据是什么呢?虽然《HJ 2542-2016》对胶印油墨产品的要求很多,但是大部分都是针对油墨行业。印刷行业人员在挑选符合要求的胶印油墨产品时,需要油墨供应者提供该产品的MSDS和《环境标志认证证书》,也是我们平时常说的十环证书。
五、总结
随着绿色印刷的推行,绿色环保油墨被越来越多地推广使用,自2007 年原标准颁布实施以来,已有几十家油墨企业通过认证。据2011 年的数据,认证产品产量约1 万吨,约占全国胶印油墨总产量的1/20。世界各国都越来越重视环保型油墨的开发研究,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已制定了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玩具等产品上印刷油墨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及标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更多产品要求提供无污染和少污染的新型印刷油墨、印刷材料及辅料,绿色环保印刷正日益变成印刷界的共识和共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