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1月25日,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表示,此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收购石河子佳美包装工贸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将其吸收合并的议案。佳美包装主营各种软包装袋,2015年营收19,422.24万元。
新疆天业决议收购佳美包装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业”)于2016年1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1月23日以现场加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收回表决票9票,实际收回表决票9票。会议由董事长吴彬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收购石河子佳美包装工贸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将其吸收合并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佳美包装2015年营收19,422.24万元
石河子佳美包装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美包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鑫源公路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运输”)之全资子公司,住所为石河子市北一路西工业区94-2号,成立于2005年4月29日,注册资本1092.75万元,法定代表人许洪振,经营范围为纸质包装袋、复合包装袋、塑料编织袋、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化工产品的销售。截止2015年12月31日,佳美包装未经审计总资产9,424.98万元,净资产7,436.41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9,422.24万元,利润总额2,484.54万元,净利润1,836.86万元。
为加强运营管理,理顺管理关系,完善业务模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运营能力和管理效率,新疆天业公司董事会同意收购佳美包装100%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佳美包装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公司拟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佳美包装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吸收合并完成后,佳美包装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本次股权转让和吸收合并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经国资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佳美包装公司为2014年度中国包装百强企业
从佳美包装公司的发展史,可以看出该公司在包装领域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2005年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
2006年取得了《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质量许可证》。
2007年取得《全国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008年,石河子科技局授予佳美公司“科技型企业”.
2009年,佳美公司研发设计的“废旧纸塑复合材料干式分离设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2010年,佳美公司生产的“天业牌”塑料编织袋被新疆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综合评定为新疆名牌产品。
2011年,公司生产的聚乙烯包装膜取得了《全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佳美公司为百家成长型企业之一进行扶持。
2007年——2012年连续被石河子市人民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2007—2011年,石河子市人民连续授予佳美公司 “诚信纳税人”荣誉称号。
2009——2011年被自治区国税局和地税局授予“纳税信用A级”企业。
2015年中国包装联合会评定的“2014年度中国包装百强企业名单”,佳美包装荣誉上榜,位列第6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