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16年关税实施方案》(税委会[2015]23号),宣布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对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与2015年相比,2016年有关印刷设备器材的进口关税调整较小,主要在“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用零件”和“胶印机用墨量遥控装置(包括墨色控制装置、墨量调节装置、墨斗体等组成部分)”两款商品的年度暂定税率方面有略微的变化。
“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用零件”开征税——
在2015年《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用零件”最惠国税率为7%,2015年暂定税率为0%.
而在2016年《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用零件” 最惠国税率为7% 2016年暂定税率为1%.
这意味着,在2015年,进口“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用零件”时,不用缴纳关税,而从2016年1月1日起,进口该零件需要缴纳1%的关税。
“胶印机用墨量遥控装置”开征税——
在2015年《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胶印机用墨量遥控装置(包括墨色控制装置、墨量调节装置、墨斗体等组成部分)”最惠国税率为6%,2015年暂定税率为0%.
而在2016年《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胶印机用墨量遥控装置(包括墨色控制装置、墨量调节装置、墨斗体等组成部分)”最惠国税率为6% ,2016年暂定税率为1%.
这意味着,在2015年,进口“胶印机用墨量遥控装置(包括墨色控制装置、墨量调节装置、墨斗体等组成部分)”时,不用缴纳关税,而从2016年1月1日起,进口该装置需要缴纳1%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