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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包装的四类形式 辨析包装有据可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9   来源:互联网   责编:荔枝   浏览次数:733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哪些情况属于过度包装?2010年4月1日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对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以及包装成本和销售价格比均有明确规定:化妆品包装层数超过三层;包装空隙率大于50%;除了初始包装(直接与商品接触的包装)以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就属于过度包装。
     【中国包装网讯】哪些情况属于过度包装?2010年4月1日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对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以及包装成本和销售价格比均有明确规定:化妆品包装层数超过三层;包装空隙率大于50%;除了初始包装(直接与商品接触的包装)以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就属于过度包装。
 
    过度包装表现形式主要分为礼品式、开窗式、填充式、应对式四种。
 
    礼品式:即迎合消费者口味和显气派,礼品盒内的产品体积较小,外包装较大。
 
    开窗式:即在包装盒上设计成开窗式,窗口以外不可见处没有产品,让消费者误以为可见的只是少部分,其余部分仍有产品。
 
    填充式:是为了使商品包装大一些,不让较小的商品在大包装中晃荡,盒内大部分填充泡沫塑料等杂物。
 
    应对式:是为应对监督检查,在盒内放置一些礼品和其他物品来达到提高限量指标合格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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