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经济时报报》11月2日报道,10月31日越南塑胶协会副主席胡得蓝确认,美国商务部已对产自越南的PE塑料袋作出反倾销的初裁决定。该决定对属于被告的企业强征76.11%的关税;对自愿调查的企业征收52.30%的关税;对越全国范围的企业则征收76.11%关税。
报道称,根据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2010年1月11日,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CITC)也将在45天后对该案作出最终的裁决。上述关税在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决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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