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需印刷企业同样也要拥有出版社开具的印刷委托书,这与传统的出版流程并没有区别,只不过相对传统印刷,数字印刷的量比较小。
在基础制度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印刷企业必须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生产。虽然数字印刷是新的经营业态,我国在制度上也有一定的保障,然而目前从管理上来看,还没有明显的突破。
在出版社内容授权过程中,通常不会通过网络传输,而是采用离线拷贝的形式,从技术角度去减少一些侵权或盗版风险。
“确实有一些读者和我们联系断版书的事情,当时我们也是有些爱莫能助。如果把断版书按需印刷业务做起来,这些读者的问题也就得到了解决。对读者和出版社来说,这都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清华大学出版社数字业务室主任齐旭东谈及目前出版社断版书的按需印刷问题时说。他希望把清华大学出版社所有的断版书资源都利用起来,挖掘它的剩余潜力,也为读者提供个性化的阅读服务。
随着近年按需印刷技术的蓬勃发展,一些走在行业前列的出版社逐渐开始尝试与按需印刷企业合作出版断版书,这种相对新颖的业务模式迅速得到了业界的广泛关注。那么,在印企和出版社合作的过程中,通常出版社的版权问题如何处理?印刷委托责任是否明确?针对以上问题,《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了部分出版社和按需印刷企业的相关负责人。
内容授权 降低盗版风险靠的是诚信
目前,与清华大学出版社展开全方位、多品种断版书按需印刷业务的是虎彩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按需印刷电商平台——搜书院。齐旭东介绍,搜书院与其他印企不同的是,虎彩不但能够提供按需印刷的技术,还能够把按需印刷的产品送到读者手里。
同样与虎彩有断版书按需印刷业务合作的人民邮电出版社,目前已有1万种断版图书。在人民邮电出版社数字出版部主任安达看来,之所以选择与虎彩合作,是因为它的业务模式比较新:“它把互联网作为了按需印刷业务的出口。”
在出版社内容授权过程中,齐旭东介绍,通常不会通过网络传输,而是采用离线拷贝的形式,从手段上去减少一些侵权或盗版风险。“如果对方存心盗版的话,目前我们还是没有特别有效的办法控制,我们只能是寄希望于合作伙伴。因此,我们在选择合作伙伴时,会选择信誉比较好、可靠的大公司,以此来控制版权风险。”齐旭东说。
从授权时间上来看,合同中都会明确注明。齐旭东说:“合同是有期限的,只要是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断版图书,我们都会给它一个正式的授权,允许它在这个平台上进行销售。如果双方合作顺畅,就会选择续签。”
北京虎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出版社进行合作的范围主要包括断版书的版权授权、制作、上线、销售和回款。虎彩传播版权经理宋凡介绍说,断版书出版印刷模式在国内比较新颖,因此在合作过程中,在前期就设有专门部门和人员进行对接的出版单位并不多。“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以及结合数字印刷的实际情况,现在我们主要由出版社数字出版部门负责对接合作。”另外,由于断版书的合作年限问题,出版社需要对其已出版的图书进行权利排查,这需要花费大量人力和时间。
目前,搜书院已与全国50家出版社进行了断版书版权合作,其中包括人民邮电出版社、黄河出版集团以及中国纺织出版社等大型出版单位。目前虎彩已经得到了4万种以上的断版书复制和销售授权,同时已上线销售品种达到3万种。2015年,虎彩传播预计能够与全国100家出版社实现合作,断版书销售品种能达到10万种以上。“搜书院的每一本上线图书,都得到了出版社的正规授权。按照我国相关出版法律的规定,图书的复制和发行都由出版社行使,我们只有得到出版社授权后才会上线销售。”宋凡说。
搜书院所在的子公司虎彩传播,其与出版社合作的协议中均包含“乙方可以以按需印制图书的形式,主要在各大电商平台上制作、传播、发行上述授权图书”和“为实现使用甲方授权作品赢利的目的,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授权作品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进行制作、传播和销售”的规定。因此虎彩传播得到授权后,即可以委托虎彩旗下相关企业为图书最终销售而参与到此项工作当中。宋凡补充说:“当然协议中如果对此条款进行了限制规定,我们会严格按要求执行。”
印刷委托 委托书管理制度不变
安达介绍,目前,人民邮电出版社的按需印刷业务主要分为两大块:断版书的按需印刷业务、新书的按需印刷业务。他认为,不管是断版书还是新书的按需印刷业务,其印刷委托和书刊印刷委托是一样的,现在唯一的区别是印刷方式不一样,其他的手续没有任何变化。
“用数字技术实现文化创意集成。”这是南京东南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对于自身企业的角色定位。从过去承接的出版物来看,东南文化的数字印刷业务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从策划、设计、排版开始介入,直至印刷成品交付;二是由于出版社或作者要求高、印品工艺复杂、时间周期短等情况转到东南文化印制。从具体的流程来说,首先,作者或者出版社与东南文化签订相关授权或委托设计、加工合同;然后,进行设计和印刷。“一般来说,价值差不多,即50%为策划、设计、排版的费用,50%为印刷费用。出版社开具委印单。一般我们鼓励客户小批量、多批次印刷,降低总成本、库存。”东南文化董事长孙义说。
数字印刷作为我国印刷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重点方向,广受业界关注。为规范数字印刷经营活动,促进数字印刷健康发展,早在2011年,原新闻出版总署就出台了《数字印刷管理办法》,其中对数字印刷企业设定了各种门槛,并拥有基本的管理制度,例如印刷委托书制度。这一《办法》已经沿用3年多时间,现在仍以此为依据。按需印刷企业同样也要拥有出版社开具的印刷委托书,这与传统的出版流程并没有区别,只不过相对传统印刷,数字印刷的量比较小。在基础制度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印刷企业必须依据相关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生产。虽然这是新的印刷经营业态,我国在制度上也有一定的保障,然而目前从管理上来看还没有明显的突破。
门槛降低 行业监管待提升
“除了版权年限问题外,断版书业务还涉及印刷和发行层面,其中印刷和销售模式又与传统大批量印刷和店面销售模式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在这方面可能需要请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调研,制定出符合按需出版业务的相关规定。”谈及出版社进行断版书业务合作时遭遇的问题,宋凡如此表示。
2011年出台的《数字印刷管理办法》,其中也提出了一些注册数字印刷企业的条件: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50平方米;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1台生产型数字印刷机。而连锁经营,须由5个以上连锁门店组成,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该规定根据数字印刷所具有的生产短板活、个性化、设备小型化、智能化等经营特点,将原印刷企业入行门槛大大降低。
这时一种新的情况出现了。相对于数字印刷,传统书刊印刷企业门槛较高,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控制严格,在对数字印刷企业要求比较低的情况下,某些印刷企业拿到了数字印刷经营许可证以后,却从事起了传统印刷业务,如此一来,搅乱了原有的印刷市场。
对此,作为数字印刷经营者的孙义也有话要说。他认为,即便是拿到了许可证,并且正在从事数字印刷业务的企业,对于国家对出版物的严格监控知晓的并不多。通常情况下,对于一个活件成交与否的标志只有一个,那就是出版社、作者、数字印企是否有利可图。
在孙义看来,印刷本身并不分数字还是传统。传统印刷工艺中的计算机排版(CTP)、印刷设备的喷码改造等均为传统印刷的数字化;数字印刷印企承接的出版物中如有防伪、条码等个性化信息的印刷需求,有时也还是会采用传统印刷工艺来完成。而且当前,很多大印量的印品在印制后依然会采用传统后道工艺进行加工。如此看来,鉴别、监管的难度相当大。他认为,如若想要数字印刷市场得以规范,就必须加强对数字印企的培训,不能只是“领证了之”,要承担起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