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礼品是一个比较短命的商品。深受节日、消费人群的限制,基本上属于短、频、快的产品,一进入市场就要展现出销售能力,当然了要想展现出销售能力,不仅仅是依靠着企业广告的投放、形象的传播,更重要的是来自于产品自身,这个自身就包括着产品质量和包装。产品质量是前提,包装是表现,相互依存,相互存在。
在实际中,包装设计在有限画面内进行,这是空间上的局限性。同时,包装在销售中又是在短蜇的时间内为购买者认识,这是时间上的局限性。这种时空限制要求包装设计不能盲目求全,面面俱到,什么都放上去等于什么都没有。重点的确定要对商品、消费、销售三方面的有关资料进行比较和选择,选择的基本点是有利于提高销售。下面中国包装网编辑将确定重点的有关项目列出,以供参考。
该商品的商标形象,牌号含义;
该商品的功能效用,质地属性;
该商品的产地背景,地方因素;
该商品的集卖地背景,消费对象;
该商品与现类产品的区别;
该商品同类包装设计的状况;
该商品的共它有关特征等等。
中国包装网编辑提醒大家,这些都是设计构思的媒介性资料。设计时要尽可能多地了解有关的资料,加以比较和选择,进而确定表现重点。因此要求设计者要有丰富的有关商品、市场的住处及生活的知识、文化知识的积累。积累越多,构思的天地越广,路子也越多,重点的选择亦越有基础。
一、表现角度
这是确定表现形式后的深化,即找到主攻目标后还要有具体确定的突破口。如以商标、牌号为表现重点,是表现形象,或是表现牌号所具有的某种含义;如果以商品本身为表现重点,是表现商品外在形象,还是表现商品的某种内在属性;是表现共组成成分还是表现其功能效用;事物都有不同的认识角度,在表现上比较集中于一个角度,这将有益于表现的鲜明性。
二、表现手法
就像表现重点与表现角度好比目标与突破口一样,表现手法可以讲是一个战术问题。表现的重点和角度主要是解决表现什么。这只是解决了一半的问题。好的表现手法和表现形式是设计的生机所在。
不论如何表现,都是要表现内容、表现内容的某种特点。从广义看:任何事物都必须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任何事物都必须与其它某些事物有一定的关联。这样,要表现一种事物,表现一个对象,就有两种基本手法:一是直接表现该对象的一定特征,另一种是间接地借助与该对象相关的其它事物来表现事物。前者称为直接表现,后者称为间接表现或叫借助表现。
中国包装网编辑认为,构思是设计的灵魂,在设计创作中很难制定固定的构思方法和构思程序之类的公式。创作多是由不成熟到成熟的,在这一过程中肯定一些或否定一些,修改一些或补充一些,是正常的现象。构思的核心在于考虑表现什么和如何表现两个问题。回答这两个问题即要解决以下四点:表现重点、表现角度、表现手法和表现形式。如同作战一样,重点是攻击目标,角度是突破口,手法是战术,形式则是武器,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好都会全功尽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