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重组交易对方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已收到商务部下发的《审查决定通知》(商反垄审查函[2013]第56号),商务部反垄断局审查通过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现将该通知内容全文披露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审查,对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与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等各方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重组交易对方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已收到商务部下发的《审查决定通知》(商反垄审查函[2013]第56号),商务部反垄断局审查通过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现将该通知内容全文披露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审查,对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与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等各方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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