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1月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黑龙江省立即行动,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制定了行动实施方案,强化了对生产源头、市场流通、进出口、互联网、计算机软件等领域的执法力度。目前,该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果。
一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近两个月以来,全省工商系统查处侵犯驰名商标侵权案件150件,查处侵犯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142件,查处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案件11件。
二是保护著作权。全省新闻出版系统依法规范了著作权产品生产、使用、交易以及图书、音像制品、软件交易行为。共检查出版物市场及经营业户1.1万家,收缴盗版和非法出版物5000余册(盘),审读鉴定出版物280种,取缔无证经营1家,查处违规印刷企业3家。
三是保护专利权。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加强了专利行政执法,以优势产业领域大型商场、商品批发市场为重点,以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为突破口,开展专利执法检查,对食品、农机等产品专利侵权行为比较集中的地区,小商品批发市场等重点流通领域开展集中整治,打击了涉及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权的侵权、假冒和冒充行为。共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起,受理专利侵权案件4起,专利合同案件1起。
四是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全省质监系统对饶河东北黑峰系列产品、五常大米、抚远大马哈鱼子、抚远鲟鳇鱼子、铁力平贝母、五营黑木耳、五营红松子等11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保护。
五是强化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服务功能。黑龙江省商务厅12312服务中心,建立了以商务执法队伍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具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省12312中心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28件,已全部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此外,公检法部门还加大了刑事执法力度,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