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化与设计
文化,一直是设计界瞩目的话题。我想,这可能是源于设计与文化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什么样的联系呢?设计将人类的精神意志体现在造物中,并通过造物具体设计人们的物质生活方式,而生活方式就是文化的载体。一切文化的精神层面、行为层面、制度层面、器物层面最终都会在人的某种生活方式中得到体现,即在具体的人的层面得到体现。所以说设计在为人创造新的物质生活方式的同时,实际上就是在创造一种新的文化。 从这样的意义上理解文化,我们可以说:文化就是生活,文化的中心是人。
既然设计是在创造新的文化,由于文化的延续性,就需要从文化的传统中找到创造的依据。这或许就是设计灵感的源泉之一和设计者关心文化的动机所在。 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文化呢? 谈到文化,我们似乎都是面对着同一个对象,但不同的观察者因为不同的视角和动机,应该有不同的结论,从中获得不同的启发。而当我们在关于设计与文化的论述中寻找文化的启迪的时候;当我们倾听设计人关于文化的话语的时候;当我们从某一据说是体现了对文化独特理解的设计中找寻独特体验的时候,我们似乎从来都是得到同一个结果,那就是生硬的前人的具体思想、前人创造的器物、历史上某种制度、风俗 … … 以及把这一切简单地转换成的一些设计符号。 我们理应具有设计人所特有的视角。 不同的文化研究者在不同的具体目的下,都有一个共同的历史使命,那就是为了文化的发展和进步。正是以发展的眼光看文化,使我们在“发展”这样一条线索下,将历史的文化现象连缀成体现着联系和发展的体系。只有以发展的眼光看文化,才能在我们的实践中体现文化的发展,而不是仅仅满足于对传统的理解甚至是简单套用和照搬。只有在某种特定的发展观的线索下,具体的文化历史现象才能给不同的关注文化的人以相应不同的启示。
那么,作为设计人应该以什么样的发展观看待文化呢? 文化就是生活。设计创造本不存在的具体器物,体现着人们对生活的不同认识和态度,并在体现这种精神因素的同时以具体的器物存在设定人们的日常行为,从而引起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可以说,文化的沿革正是经过有意或无意的“设计”而实际地进行的。 文化的中心是人。文化本身的发展也好,设计本身的发展也好,都存在一个评判标准和向哪里发展的问题,即发展的终极价值问题。这个终极价值只能是人,人的发展。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看待文化的发展就可以找到这样一条主线:文化的发展,就是人类不断从实践中认识不断发展的自我,并以这种对自我的认识来关怀自己的实践的过程。而这种自我对实践的关怀,正体现在人们对自己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设计”中。 以这样的文化发展观看待文化,对我们的设计实践有什么意义呢? 首先,这样的发展观体现了设计作为人的主观因素在文化发展中的作用,体现了设计创造对文化发展的责任。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建立在客观物质的基础之上并以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改造为前提,因此人类社会的文化发展体现了客观的规律性。但这种客观规律性正是通过而且只能通过人的有主观意识的活动来体现。 设计作为人的主观意志的体现,一方面基于对客观世界物的因素的认识,这种认识来源于人类的科学和生产实践;一方面基于对人的因素的认识,即对人的物质、精神需求的认识以及对人与环境的关系的认识。设计通过对物与人两方面的认识,然后将这种认识体现在具体的造物中,即将人的意志又相应地返回到实践中。 这一过程体现了设计与文化发展相同的机制。文化正是通过人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对自己生活世界的设计而不断发展并体现出不同的风格。以这种发展观看待文化,使文化与设计之间有了共同的语言,从而更符合我们从文化中汲取设计的营养的目的;以这种发展观看待文化,使设计在文化发展中的作用得到体现,从而更能在我们的设计中体现对文化的发展——合乎历史逻辑的发展——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其次,这样的发展观体现了设计的终极价值与文化的终极价值的一致性。 我们说设计是在创造新的生活方式,但设计并不是在凭空创造。任何生活方式的变化都有其深层的思想精神因素,这种精神因素来自人们的实践并决定于人类对自己的认识。因此,设计就扮演了这样一个角色——把人们的精神追求在造物中加以体现,把人们对物质的追求体现为富有文化艺术气息和理性意味的独特形式。这正是文化的发展在设计这一文化现象中的具体角色体现。设计的这一文化角色体现了其在价值追求上与文化发展的一致性,即为了人的发展和完善。 于是,当我们以这样的发展观——从实践中回归自我认识并以人的自我认识关怀实践——看待文化时,就最能看清文化如何影响设计而设计又是如何影响文化的。从而,当我们以这样的发展观看待文化未来的发展时,也同样看到了设计的明天。 以这样的发展观看待文化,才能使我们在看待文化时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和明确的目的——文化是如何发展的,文化的发展方向在哪里,设计与文化是什么关系,设计发展的方向在哪里。有了这样一个基本的视角,才能从文化中获得真正有益于设计的,与设计的终极价值一致的启示,从而不至于在纷繁的文化现象中失去判断力,不被次要和片面的东西干扰设计的发展方向。以这样的发展观看待文化,文化就不是僵死的传统,而是活生生的现实。在现实的设计中就能够体现主体的独立思考,而不是苟且于传统的文化符号。
二. 文化的回归
文化的演变、发展,是从认识、改造自然的实践中向着不断发展的人类自我回归的过程。 人类的实践活动遵循着这样一种轮回的过程:从实践中获取经验与理论,经验与理论又用以指导新的实践。在这一过程中,人类不断认识和改造着客观世界,并最终回归到对人自身的认识和改造。没有这种回归关怀的实践也就没有发展的终极价值,它的理论系统和实践行为都将成为单纯物性的体现,这就必然使人类走上一条依附于物质世界的在物性中沦失人性的不归路。 正是人类对自我的认识设定着人类的生存、生产方式并最终引导着和体现为人类社会的发展。 由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的轮回,构筑着不断发展的文化的物质基础。而从这种轮回中回归的人对自身的认识与改造则体现为文化的上层建筑——制度与精神层面。人类文明正是通过精神与制度(即从实践中回归的自我认定)设定物质层面的社会实践,而精神、制度的进步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志。也就是说,对客体世界的认识和改造,只有在上升为对主体自身的认识和改造时,才真正实现了这种实践的价值。
从实践到人的回归是一种推动历史发展的力量,这种回归使人不断深入对自身的认识和改造,而人的完善和发展就是社会的完善和发展。每一次从实践到人的回归都日益觉醒着人类对自我的关怀。 文化的上层总要作用于文化的物质层面——所谓精神对物质的反作用——并体现在文化的物质层面。所以,人类对自我的关怀发端于文化上层的自我认识与改造,同时也必然映像在对物质实践的关怀上,从而在顺应客观规律的同时,体现人类基于主观自我认识的理性发展。 器物的具体形式体现了特定时代的精神、制度文化——即人的自我关怀,这种体现在早期是经由手工艺人的创造,是个体对其生存于其中的文化环境的不自觉的反映。而在现代,随着设计成为人类独立于造物的自省的创造活动,这种通过造物对文化(自我)的反映越来越成为一种有意识的主体行为。这种意识的觉醒正是从实践中回归的对人的价值关怀由不自觉到自觉的转变。 设计的觉醒与向着人类自我的回归将促使人类更自觉地从客体世界中镜视自我,促进人类更具理性的造物实践,从而为我们创造合理的生存方式、规划光明的发展前景。
三. 回归的文化 人类由实践向自身的认识回归建立在实践的历史基础之上,所以必然受到实践水平的限制,因此,人类对自身的价值判断总是反映特定时期人类的生产力水平和对自然的认识水平,从而体现为文化存在和发展的历史性。
1. 石器时代 远古的先民两手空空地从树林中走出来,他们面对的是危机四伏的环境和如何御寒果腹的双重威胁。在这种情形下,任何单独的个体都无法维持自身的生存,而必须依靠集体的合作。因此,从当时的社会实践中回归的人类个体对自身的认识中不可能有独立的自我概念。而且,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人们也不可能对原始分工的社会组织有确切的认识。人们只能从自然的伟力与自身的弱小的对比中确定对自我的判断。因此,如果说人类此时已经具有某种朦胧的自我意识的话,那只能是把自己视为自然的匍从。 自然崇拜是远古文化的主要特征。而自然崇拜的具体形式反映了不同的远古文化,即生活在不同地理环境下的人类群体从不同的社会实践中回归的对自我认识的不同形式。
因此,在这一历史时期文化的器物层上,多是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的崇拜:人们把凶猛的动物形象作为强者的象征;把动物的骨骼、羽毛及贝壳作为美的象征;在反映古人渔猎生活的壁画、器物彩绘中,主体是自然界的动物与植物,而人只是作为从自然界中受恩惠的形象,表达对自然的崇敬与依赖情怀。原始器物从部族的图腾到日常的一盆一罐都体现着自然在人类不自觉的自我体验中所占据的绝对地位。 原始的自我体验不是人有意识的思想行为,而只是环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