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包装技术 » 回收利用 » 正文

塑料瓶回收后禁止用作食品包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9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1856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中国包装网讯】按照我国国家标准,塑料容器底部应标注三角形的塑料回收符号,它相当于塑料容器的身份证。这种标注方式虽然属于非强制性的要求,但大中型企业为了方便塑料制品回收利用,一般都标注塑料回收标识。消费者选用塑料容器盛装食品须认清底部标识。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教授指出,塑料瓶的底部印有三个箭头组成的三角形,当中有一个数字,从1至7不等。三角形表示塑料瓶的材料“可回收再生利用”,并不意味着可以重复使用。数字标识从1到7的每一种编号代表一类材料,如果制品由几种不同材料制成,那么标识的就是它的主要材料。这种标注方法起源于美国,已经被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接受和引用。虽然这种标注方式主要是为了便于塑料回收再利用,但消费者也可以通过这个标识知道所使用的塑料制品使用什么材质制成,具有哪些用途,应在什么环境下使用。


  1,表示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矿泉水瓶、碳酸饮料瓶都使用这种材质制成,耐热至70℃,装高温液体或加热易变形,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会溶出。科学家发现,这种塑料制品使用10个月后,可释放出致癌物,对人体具有毒性。


  2,表示HDPE(高密度聚乙烯),常用于生产白色药瓶、清洁用品、沐浴产品,目前超市使用的塑料袋大多使用这种材质制成,可耐110℃高温,标明食品用的塑料袋可用来盛装食品。盛装清洁用品、沐浴产品的塑料容器可在小心清洁后重复使用,但这些容器通常不好清洗,残留原有的清洁用品,变成细菌的温床,最好不要循环使用。


  3,表示PVC(聚氯乙烯),常用于生产雨衣、建材、塑料膜、塑料盒等产品,这种材质的塑料制品易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来自于两方面,一是生产过程中没有被完全聚合的单分子氯乙烯,二是增塑剂中的有害物。这两种物质在遇到高温和油脂时容易析出,有毒物随食物进入人体后,有可能致癌。目前,这种材料的容器已经比较少用于包装食品。如果使用这种食品包装,千万不要让它受热。


  4,表示LDPE(低密度聚乙烯),保鲜膜、塑料膜等都是这种材质,耐热性不强,通常合格的PE保鲜膜在温度超过110℃时会出现热熔现象,会留下一些人体无法分解的塑料制剂。使用保鲜膜包裹食物加热,食物中的油脂很容易将保鲜膜中的有害物质溶解出来。因此,将食物放入微波炉前,先要取下包裹着的保鲜膜。


  5,表示PP(聚丙烯),微波炉餐盒采用这种材质制成,耐130℃高温,透明度差,这是唯一可以放进微波炉的塑料盒,在小心清洁后可重复使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些微波炉餐盒,盒体以PP制造,但盒盖却以PS(聚苯乙烯)制造,PS透明度好,但不耐高温,不能与盒体一并放进微波炉。为保险起见,容器放入微波炉前,先把盖子取下。


  6,表示PS(聚苯乙烯),这是用于制造碗装泡面盒、发泡快餐盒的材质,既耐热又抗寒,但不能放进微波炉中,以免因温度过高而释出化学物。同时,这类塑料容器不能用于盛装强酸(如橙汁)、强碱性物质,因为会分解出对人体有害的聚苯乙烯。因此,人们应尽量避免用快餐盒打包滚烫的食物。


  7,表示PC(聚碳酸酯)及其他类,多用于制造奶瓶、太空杯等产品,含有双酚A,温度愈高,释放愈多,速度也愈快。人们使用这类容器时,不要加热,不要在阳光下直射;第一次使用前应用小苏打粉加温水清洗,在室温中自然烘干;不用洗碗机、烘碗机清洗水壶;如果容器有任何摔伤或破损应停止使用,因为塑料制品表面如果有细微的裂纹,很容易藏污纳垢;应避免反复使用已经老化的塑料器具。


  塑料瓶回收以后不允许用作食品包装,否则质监部门一旦发现将立即取消相关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由于塑料瓶回收处理时某些性能已经改变,很难再用作生产塑料瓶,大多用于生产非食品容器类产品。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