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聚丙烯薄膜产品(马来西亚海关税则号为392020200)反倾销调查案做出终裁,裁定自2013年4月23日起对来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泰国、印尼和越南的聚丙烯薄膜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我出口企业获得的反倾销税率为0至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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