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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两项食品包装新国标的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23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638   版权与免责声明
  自2009年12月1日起,《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和《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两个新国标开始实施。新国标严格规定,PVC 保鲜膜须标明禁微波使用,一次性餐具不能乱标可降解。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国家标准的实施,它替代执行了20年的《聚乙烯自粘保鲜膜》国家标准,规范了各种保鲜膜的适用范围,并要求在显著位置注明保鲜膜的使用须知。新标准要求,保鲜膜应标志氧气透过率、二氧化碳透过率、透湿量及净卷重的公称值;保鲜膜应标志出“食品用”字样,对于聚乙烯自粘保鲜膜应标有“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使用警示语。如保鲜膜宣称可微波炉加热使用时,应标志“可微波炉使用”、加热方式及最高耐温温度;标志方式可以是印刷等,可以标志在产品或产品的外包装上。

  同样是接触食品的包装容器,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的还有《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该国标对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的耐热水性能、耐热油性能、漏水性能、负重性能以及微波炉耐温性能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同时要求:一次性使用的餐盒、盘、碟、刀、叉、勺、筷子、碗、杯、罐、壶、吸管等,不能乱标“可降解”等字样,因为可降解餐具并不等于环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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