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通则》首次以国标的形式要求企业采用“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等劝说语。青岛市酒类流通管理处方面向记者证实,该《通则》是继商务部2005年推出《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后国家部委推出的第二大酒类流通新规,目的是继续净化酒类市场,而业内人士认为在两大规定的作用下,2007年以后的酒类市场走势将受到很大影响,据预计,2007年年底前至少有一千余个在本市销售的酒类产品将更换新包装。
年底前千余产品将换新装
该《通则》规定,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的酒精浓度大于0.5度的酒精饮料,推荐其贴有“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等警示语。同时,推荐饮料酒采用“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劝说语。
2007年10月10日,记者通过对青岛市家乐福、佳世客、大润发、易初莲花、利群等卖场的酒类产品专柜走访发现,青岛啤酒、雪花啤酒、北京二锅头等二十余种新包装产品已在我市酒类流通市场销售,而其余近百个品牌尚未有跟进动作。与国产酒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九成进口酒的中英文标签上都有“过度饮酒,有害健康”之类的标注。
而在经销商方面,有部分经销商向记者表示,已经接到厂家更换包装的通知,新产品会在旧包装产品消化完毕后投放市场。据预测,截至年底将会有一千余个在本市销售的酒类产品更换新包装,其中本土产品占到了95%以上。
新规促进行业自律
据悉,商务部2005年颁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后,整个酒类市场处于循序渐进的整顿之中,目前国内酒类市场的规范化呼声呈现走高趋势。青岛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通则》出台后,带给消费市场一个新的信号,即目前国家部委对长期困扰酒类市场的种种痼疾的重视程度提高,预计在两大规定的作用下,重点品牌厂商会进一步提高产业自律,而对于市场上存在的假、伪、劣酒来说,逐步被清理只是时间问题。
同时,业内人士还认为,在酒的外包装上印上劝说语是中国酒业逐步国际化的标志。葡萄酒经销商青岛汉凯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牛海涛说:“在国外,对于酒类和烟类等在短时间内看不出病理变化的特殊商品,都要求标注劝说语或警示语,以提醒消费者可能发生的潜在问题。”他告诉记者,在我国,虽然有几千年酒文化根基,但是却极少体现对饮酒者的人文关怀。从行业内部来讲,建立产销同步发展的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同时,也要体现出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感。至于销量方面,牛海涛认为,这不会给目前酒类市场的销售带来冲击。
全部更换新标签尚需时间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厂家都支持“劝说语”上酒标的新规定,但厂商也普遍认为,全部更换新标签尚需要时间。采访中,一家品牌白酒的代理商姜先生就表示:“厂商方面已经对新标签做了准备,但是由于流通市场存货量依然较大,所以全部更换尚需要时间。”
据了解,《通则》要求饮料酒标签上必须标示配料清单、酒精度等内容;对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进行说明;玻璃瓶包装的啤酒上标示“切勿撞击、防止爆破”等警示语。从事包装印刷的吴先生认为,大部分产品的现行标签都存在不规范情况,而吴先生的印刷厂已经接到一家酒类厂商要求暂时停止旧版商标印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