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楞纸箱作为一种传统的商品包装使用已经非常广泛。随着包装工业的发展和运输方式的进步,国际贸易间使用瓦楞纸箱包装运输危险货物也越来越多。使用瓦楞纸箱包装运输危险货物和其他任何包装形式一样都存在着一个安全问题,如果由于包装不良引起危险货物泄露等,造成的结果不仅仅是运输工具的破坏,更重要的是会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问题。因此,世界各国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对危险货物包装运输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并制定法律法规给以规范。当纸箱生产企业接到危险货物的包装订单时,有必要熟悉了解这些环节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客户的要求,同时也是安全的需要和对社会的责任。换个角度讲,这也会促进纸箱行业的发展。以下就我国使用瓦楞纸箱包装运输出口危险货物有关规定、程序以及知识作出介绍:
危险化学物品的分类
危险化学物品有很多危险种类,根据其不同的危险特性,可以分成:
第1类爆炸品(6项小类);
第2类气体(3项小类);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1类易燃固体,第4.2类易自燃物质;
第5.1类氧化物质,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
第6.1类有毒物质,第6.2类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类物质(即经验已经证明或可能证明其具有危险性)。
危险货物纸箱包装的一般规定危险货物应盛装在质量好的包装内,包装强度应足以承受在运输过程中通常遇到的震动和装卸 作业的影响。
包装结构和方法应能在正常运输条件下防止震动及温、湿度或压力变化而引起的任何内装危险物的泄漏。
包装外表不应粘有危险残余物质。纸箱包装不得与危险物质直接接触,应具有合适的内衬或内包装。
固体危险物质使用纸箱包装后应是防渗漏的,如果该固体危险物质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因高温而变成液体,那么纸箱内须加入适量的惰性吸收性材料,以防止由于状态的变化而造成渗漏。
纸箱表面的防水性能应保证采用柯布法(cobb)测定吸水量试验30分钟以上,重量增加不应超过155克/平方米(ISO国际标准535:1991)。
箱体的接合处,如搭接舌,上下摇盖使用黏合剂及胶带粘结和封闭,应使用防水型的黏合剂及胶带。
纸箱的设计应能良好地适合于所装的危险物品,如在纸箱中盛放带内容器的包装,应使用适当的衬垫防震材料使内外包装紧密固定,以保证检测合格。每个纸箱内装物的重量不应超过400公斤。
并非所有的危险货物都可以使用纸箱进行包装,如危险货物分类中的第1类、第2类、第5.2类、第6.2类、第7类和第4.1类中自反应物质,是不能使用纸箱直接包装的,除非具有合适的内容器,但须经过国家有关主管当局的批准。
危险货物包装类别的划分
危险货物按其所呈现的危险性程度,可以将包装分成三个包装类别:
包装类I:盛装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质
包装类II:盛装具有中度危险性的物质
包装类III:盛装具有低度危险性的物质
各种危险货物应属于哪个包装类别的,可以通过有关资料如《国际危规》等进行查阅或通过有关专业咨询机构查询。
危险货物纸箱包装件的性能检验按照上述危险货物纸箱包装的一般规定,危险货物使用纸箱包装后形成一个供实际运输的状态,我们称之为包装件,这种包装件的强度在运输中是否符合要求,我们通过包装件的跌落试验和堆码试验进行评估。
跌落试验
试样数量:5件;
试样预处理:一般应在恒温恒湿(温度23℃±2℃,相对湿度50%±2%)环境条件中至少处理24小时,组合包装中的内容器如果是塑料桶、罐、瓶、箱、盒等,则应将包装件的温度降至-18℃以下(塑料容器的内装物如果是液体,降温后如不能保持液体,则应加入防冻剂);
跌落高度:根据包装类别的划分,I类包装1.8米,II类包装1.2米,III类包装0.8米,跌落部位分别为顶面、底面、长侧面、短侧面、短棱或角顺序跌落,每个纸箱包装件按不同部位跌落一次。
合格判定:5件试样均不允许出现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的任何损坏,内容器或内包装不应出现盛装物质的泄漏现象。
堆码试验
试样数量:3件;
试验环境:恒温恒湿状态(要求同跌落试验);
试验时间:持续24小时;
堆码载荷(重量)计算:M0=( -1)·M1
式中:M0——堆码负荷的重量kg,;
X——为堆码高度m,包括试样在内不低于3米;
H——为单个纸箱的高度m;
M1——为单个纸箱包装件毛重, 即纸箱毛重kg;的计算值小数点后应进位取整数。
合格判定:3件试样均不允许破损、倒塌及内容物的泄漏。
纸箱包装标记每个按规定设计、制作、试验合格的危险货物纸箱包装件,均应在纸箱外面合适的位置印刷黑色的耐久、清晰的标记,示例如下:
un
4G/Y30/S06
CN/……**** PI:***
式中:un为联合国包装符号;
4G是纸箱包装代码;
Y表示已通过II类包装的试验要求(改写X表示I类包装、Z表示III类包装);
30表示单件毛重为30kg通过的试验(其他重量通过的试验,按实际毛重改写);
S表示用于盛装固体或有内容器的组合包装;
06表示该包装的制造年份为2006年;
CN表示该包装的制造国符号(CN为中国);……为阿拉伯数字,表示通过试验的检验机构代号;
*
****为阿拉伯数字,表示包装制造商代号;
PI:***表示包装的生产批次,***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上述包装标记的字母、数字和符号的高度,毛重超过30公斤应不小于12mm,毛重30公斤以下应不小于6mm,毛重在5公斤以下的其标记应为一种适当的尺寸。
标贴
危险货物纸箱包装件外表应根据内装危险物质的不同类别,粘贴不同的危险性标贴。批量较大的纸箱包装件,客户为了减少粘贴麻烦,一般不采取购买现成的危险性标贴,常常要求纸箱生产企业在制作纸箱时将标贴直接印刷在纸箱外表。但是,由于危险性标贴对其颜色、式样、形状、尺寸、部位以及受环境影响是否降低效果(海运危规要求标贴在海水中浸泡3个月以上,其图案仍清晰可辨)等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切记不能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随意进行印刷。否则的话将会给你的客户造成麻烦,因为危险货物运输主管当局会由于这种错误而阻止货物的出运。
由于危险性标贴的要求和规定内容很多,限于篇幅不能详尽加以介绍,但可以通过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或查阅有关资料。
危险货物包装纸箱的生产、使用、出运有关规定
纸箱生产企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按规定考核认证,并取得“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质量许可证”,方可生产危险货物纸箱。未获此证的企业,可以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
纸箱生产企业接受并生产的用于危险货物包装使用的纸箱,应按批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包装件的“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获取“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该单的正本应及时交给使用纸箱的客户(危险货物生产企业)。
危险货物生产企业须凭上述“性能检验结果单”,对危险货物进行包装,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包装件的“使用鉴定”,经鉴定合格获取“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
危险货物生产企业须凭上述“两单”的正本,向有关运输主管当局办理进港(站)、集装箱、装船、装机等有关手续,并接受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