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命名法—表二,ISO 1991-1:1982,蔬菜—命名法—表一,ISO 1991-2:1985,蔬菜—命名法—表二,ISO 1956-1:1982,水果蔬菜—语型学与结构术语—第一部分,和ISO 1956-2, 水果蔬菜—语型学与结构术语—第二部分。
2) 捆扎包装。3)根据地方习惯,比如汤,沙司,正菜外的附加菜的配置品。
3) 只能用网“套”。
4) 包装好的马铃薯应避光保存。
5) 只适用于即摘的卷心菜。
6) 只适用于有结实的连接,并较少受到机械损伤的种类。
7) 除去易受低氧气浓度影响的种类。
1.1.6 标记
建议每个预包装包裹或预包装单元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经销的需要,标识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
——级别(根据相关质量标准)
——包装公司名称(通常是公司的地点和名称)
——包装日期
——包装内商品的净重
——零售价格
——每千克的价格(这项不是必需的要求)
——品种
——产品的产地
1.2 运输(配送)包装
1.2.1 运输(配送)包装方法
预包装的产品应放置在运输包装容器中以便运输。按照A、B、C、F 和H 预包装的商品最好每包不超过1kg,按照D、E、和G 预包装的产品,运输包装可以使用网袋。
1.2.2 运输(配送)包装容器
运输包装容器:应选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应能防预商品的机械或其它的损伤;应具有在低温度(5℃以下)、高湿度(80%以上)条件下的静载荷抗压性能。
运输(配送)包装容器应适合通用标准托盘的尺寸(800mm x 1200mm),其尺寸系列推荐:400mmx 600mm;300mm x 400mm;400mm x 400mm。为保持包装容器堆码的耐压强度和稳定性,高度应不大于底面宽度2/3。DIN10 099 中规定:400mm x 600mm x120mm,是典型的配送包装。
运输(配送)包装可采用瓦楞纸箱、蜂窝纸板箱等容器。当纸箱潮湿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用聚乙烯薄膜套封外表面。
运输(配送)包装容器的选用及尺寸的确定应在合同书中规定。
1.2.3 运输(配送)包装标记
除按相关的规定外,每个运输(配送)包装应表明它所包含的预包装包裹的数量。并且建议标识:
——公司名称(通常是公司的地点和名称)
——包装日期
——货物编号(如果有)
1.2.4 运输(配送)包装容器检验按合同的规定。
主要技术内容根据ISO—7558
2 机械设备、电器、仪表、五金工具类商品包装
导言
出口欧盟的机械设备、电器、仪表、五金工具类商品包装应符合指令94/62/EC 的要求,同时可参照本指南第四章2.1 / 2.2 / 2.6 / 2.10 规定的基本要求和第四章3.2./ 3.3 / 3.5.2 / 3.5.3 / 3.5.4 / 3.5.5 /3.5.6 / 3.5.7 / 3.5.10 规定的技术要求。
出口欧盟的机械设备、电器、仪表、五金工具类商品包装如果需要使用木包装,首先应符合欧盟及成员国根据SPS 协议制定的,对木制品加工和熏蒸除虫害的要求,并且取得国家检验检疫机构的有效证明,具体的技术和方法见附录19。
当要采用其它的防护包装时,使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指令94/62/EC 的第11 款关于限制重金属含量的要求。
在使用复合板材时,和需要防潮、防锈、防霉而使用一些化工产品时,应符合关于保障人身健康和卫生的要求。
2.1 机械设备类商品包装
提示与建议
在我国,机械设备的包装具备一定的基础,这方面的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比较全面,技术与方法大致可以满足出口欧盟的要求。目前,就总体而言,我国与欧盟的主要差距在于市场化运作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机械设备的生产企业习惯于自己设计和制作包装,而在欧盟,这项工作是由专业化的公司完成的。
优先选用通过胶合、加热、加压等方式生产的人造板材。
不采用建筑业的专用材料(例如油毡)。
机械设备或机械设备中的某一部分需要缓冲包装,参见2.2.1、2.2.2。
需要防雨的包装木箱一般采用实木板,拼缝采用凹凸槽或两面凹槽中间加木条。采用塑料膜或塑基复合材整体罩封产品,底板用同样材料,固定螺栓孔两端加橡胶密封垫,然后热封合,完全密封后可防潮、防水和防尘。
装有大型成套设备安装图和随机技术文件的包装箱,其外表面给出明确标示。
辅件和连接件应专门制造,多采用螺旋自攻钉和U 型钉,即便是普通钉也应采用直径和钉帽较大的规格尺寸,主要目的是操作安全、易拆卸,不将钢钉残留在木材中。
2.2 电器、仪表类商品包装
提示与建议
电器、仪表类商品包装通常采用纸箱,当商品较重需要采用木箱包装时,参见2.1。
电器、仪表类商品一般采用集装箱运输,包装的关键问题在于防震,至于防潮、防锈、防尘和防霉可采用第二节整体密封的方法。必要时,可在此基础上,用抽真空或在抽真空后输入惰性气体(二氧化碳气或氮气)的方法防锈和防霉。这方面的应用已经成熟,并且被广泛采用。
电器、仪表类商品包装箱表面印刷应适度,即使小型(家用)电器的单件包装,也不能视为真正意义上的销售包装。在货架上,这类商品通常是不带包装的展示给消费者,所以此类包装不必具有促进销售的功能。在欧盟,电话(电视广告推销)网上订购发展很快,小型(家用)电器最适合这种销售模式,此时,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已经与包装无关,因此,此类包装可视为配送包装。
2.2.1 缓冲包装材料
采用植物纤维制造缓冲垫;蜂窝纸板或瓦楞纸板(折叠成型后)直接用于缓冲包装;用热收缩薄膜或捆扎材将产品直接固定在托盘上,然后扣箱、封合;是目前普遍采用的技术。
2.2.2 缓冲包装结构
一般以成型衬垫结构形式对电器、仪表类商品实施局部缓冲包装,衬垫结构需有助于增强外包装箱的抗压性能,有利于保护商品凸出部位和脆弱部位。
2.2.3 真空(换气)包装方法
真空包装通常根据产品结构尺寸和外形选用两层或三层塑基复合材料,完全套封或与底盘热封,然后抽去大部分空气。但应注意:产品内部如有含气体或液体的玻璃泡,机箱表面有薄板(透明视窗),则应采取保护措施,也可考虑采用换气包装。换气包装根据产品特性,采用惰性气体如;廉价的二氧化碳气或氮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