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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食品袋要标明“食品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7-11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619   版权与免责声明

    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食品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然而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合格的食品包装材料应标明“食品用”字样。

  早在1990年11月,卫生部发布施行的《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就规定,食品用塑料制品必须在明显处印上“食品用”字样。据了解,食品包装材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食品包装用原纸不得采用社会回收废纸作为原料,禁止添加荧光增白剂等有害助剂,必须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并标明“食品用纸”字样及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等。加工食品包装用塑料制品不得使用回收塑料,合格成品应标明“食品用”字样。

  然而目前在市场上,依然有很多商家使用非食品用的塑料袋包装食品,而这些塑料包装袋大多是“三无”产品,有的还是回收再生塑料制品,使用这类塑料包装袋包装食品会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应选择和使用合格的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并注意以下几点:

  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外包装要有中文标识,标注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并在明显处注明“食品用”字样,还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应是无异味的,有特殊气味的塑料包装袋,不能用于食品包装。

  有颜色的塑料包装袋(不少市场上用的暗红或黑等色)不能用于食品包装。因为这类塑料包装袋往往是用回收再生塑料制作的。

  选用食品包装袋最好到大商场购买,不要到街头小摊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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