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对同种药品因剂型、规格或包装材料的不同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额或比值作出了详细规定,以达到药品合理的性价比。
据《规则》介绍,实行差比价主要是为避免同一产品在剂型、规格不同的前提下价差不规范,确保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如先锋1号,本来属于淘汰的药物,0.1克装的药只要3元多就可以买到,但有些企业将先锋1号的剂型换成2克或0.5克等,重新包装后申请批文,药价一下子就涨了很多倍。现在2克装的先锋1号价格大概在100元以上,但如果按照以前的价格,20支0.1克装的才几十元钱,这样消费者就要多花几十元的冤枉钱,而对生产该产品的同类厂家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各地最迟于3月前执行
据《规则》规定,国家将根据平均生产成本、临床应用效果、使用方便程度以及治疗费用等因素,来决定同种药品因剂型、规格或包装材料的不同而形成的价格之间的差额或比值即差比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加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最迟于今年3月底以前执行。
针对这一政策的出台,许多厂家均表示支持。王老吉药业董事长施少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现在利用包装、规格、剂型等方面的改变来换取药价狂增的现象比比皆是,有的甚至能够使药价翻上十多倍。由于研发力量不足,不少企业都是靠这些改变来取得新药批文从而发家致富的,这一《规则》出台后,企业可能因为药价的降低而无法生存下去,同时还逼迫企业采用更加正规和合理的手段来进行市场竞争,而不是药品规格上玩花样,这对整个市场环境的净化非常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