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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大连货"需过"木质关"3月1日实施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2-19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811   版权与免责声明

      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出口货物检疫政策将进行重大调整———木质包装必须按国际标准进行除害处理。辽宁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士昨日解释说,这意味着出口企业仅仅保证商品质量过硬还不够,出口商品的木质包装也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木质包装材料是林木害虫的重要载体。据介绍,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在国际间传播蔓延,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确定的专用标识。不符合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进口国家或地区将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林业局已于日前发布联合公告,要求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新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按规定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加施专用标志,否则不准出境。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使用木质包装的出口企业,要详细了解相关具体要求并及早采取措施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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