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用PTP铝箔生产企业新开办等工作的意见出台。该通知下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局或相应的医药行业管理部门。 药用PTP铝箔是固体药(片剂、胶囊剂)泡罩包装用的重要包装材料之一,近几年在我国得到了较大发展,全国已有生产药用PTP铝箔的企业近30家,年生产能力约6000吨,按目前国内市场需求,生产能力已趋过剩。近期来,制药企业反映药用铝箔质量下降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国家医药管理局组织对部分药用PTP铝箔生产企业生产情况进行了调查,并邀请了部分企业和行业专家对药用PTP铝箔印刷涂布机进行了专题研讨,据调查和行业专家座谈分析认为,影响产品质量下降的原因很多,其中主要原因是目前多数企业使用的国产药用PTP铝箔印刷涂布机未能达到稳定生产优质药用PTP铝箔的要求。同时使用上述设备还可能导致生产车间有机溶媒浓度超标,出现损害生产工人的健康及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
为此,国家医药管理局研究决定:
一、对新开办药用PTP铝箔生产企业的申请,除按国家医药管理局第10号、第15号令等有关法规要求严格审查外,要特别注意对市场需求进行论证和选用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其中印刷涂布设备性能不得低于《药用PTP铝箔印刷涂布机主要技术性能要求》规定的指标要求,同低于上述要求的,不予核发药包材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对现有获证企业进行逐步整改。各药用PTP铝箔生产企业,应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等要求,制定出保证措施及整改计划,并对使用的主要设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登记和备案。整改计划和登记备案表需于1998年元月31日前报国家医药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