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饮食习惯,穆斯林群众聚居较多的甘肃省决定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管理,并在近日召开的甘肃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规定,专门从事生产、加工、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或单位,其主要管理人员中至少要有一名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公民,监督人员必须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公民;屠宰、采购、操作等关键岗位,必须由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清真肉食商品畜禽按有关规定实行定点屠宰;同时对清真食品的包装、标志牌的使用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据悉,此专项管理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