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日前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了第二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
据悉,本批目录公布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包括水污染治理设备、空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噪声控制设备、环保监测设备、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设备、环保材料与药剂等8类,共计64项,多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利于企业技改和设备更新。
据了解,第一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是由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于2000年公布的。这次目录公告指出,第一批目录的有关规定及鼓励政策依然适用本批目录。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五项:一、企业技改项目凡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可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二、对企业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实行折旧政策;三、对专门生产目录内设备(产品)的企业,在符合独立核算、能独立计算盈亏的条件下,其年净收入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四、国家经贸委将在技术创新和技改项目中,重点鼓励开发、研制、生产和使用列入目录的设备,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项目,将给予贴息支持或适当补助;五、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或政府采购,应优先选用符合要求的目录中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