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辽宁省卫生厅于6月至10月中旬对全省食品包装材料行业及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
按照国家规定,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的厂家,须经严格审核后领取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用塑料袋出厂时,外包装必须要有中文标识,标注厂名、厂址及执行标准,并在明显处注明“食品用”字样,产品出厂后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但目前沈阳市城区使用的食品用塑料袋有相当一部分为“三无”产品,有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可能含有有害、有毒物质,直接接触食品将有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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