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包装容器与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食品用包装容器的质量对百姓的人身健康影响重大。因此,北京市通州区质监局十分重视对辖区内食品用包装容器企业的监督检查。
该局执法人员介绍道,食品用包装容器是指用于食品承装用的容器。根据承装食品用的包装材料分为纸质品包装材料(纸袋、纸杯、纸盒、纸桶等)和塑料包装材料(塑料袋、塑料桶、塑料杯、塑料盒、塑料盆等)。
由于食品用包装容器与食品直接接触,因此,对食品用包装容器材料的卫生指标有特殊要求。使用的纸张必须是食品级用纸,没有杂物,微生物指标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使用的塑料必须是无毒、无害的食品级聚丙材料。生产制造过程,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生产人员必须持有健康体检证,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更衣、换鞋、戴工作帽、消毒、洗手、风淋。生产现场必须设有防鼠板、灭蝇灯。产品码放必须隔墙、离地、通风、防潮、防晒、防止雨淋等措施。
北京市通州区质监局提醒消费者,购买或使用食品用包装容器时,应该观察食品用包装容器有没有生产许可证标志(QS)和生产许可证编号,外观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有无渗漏、有无污染。产品应印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厂名、厂址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