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8日,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0)与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票据印刷分会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四项票据标准起草组工作会议”,对《商业票据产品要求》多部分标准中的四项标准的内容进行了讨论、修改。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顾问徐世垣、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包装分会秘书长李志伟、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票据印刷分会副理事长冯燕潮、办公室主任卢宾及票据产品生产、印刷领域的技术专家等20余人出席了会议。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票据印刷分会为四项票据标准的起草作了大量先期工作,为此次研讨奠定了基础。
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0)秘书长李安就制定《商业票据产品要求》多部分标准中的四项标准的起草过程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报告。
他指出,通过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票据印刷分会的多次沟通与协调,双方就四项票据标准的制定达成了共识:
一是标准的制定应按照国家对标准制定的基本要求来进行,力争首先解决票据标准从无到有的问题;
二是既要充分认识票据产品生产技术要求是票据印制行业最基本、最基础的要求,只有满足这些要求,才能生产出合格的票据产品,又要充分考虑票据印刷行业现有的生产条件和技术条件,制定适合票据印刷特点的相关票据印刷标准;
三是《商业票据产品要求》多部分标准所包括的四部分标准均属对票据产品提出要求的产品类标准,票据产品标准化的目的是为努力在各方面加大各类票据产品品种间的通用性、互换性和适应性,从而逐步扩大产品共性、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降低成本、稳定质量;同时逐步减少同类产品的差异性、减少合同的个性化,使相关产品具有竞争力;
四是作为行业标准,应是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标准化组织组织协调本领域本行业内的专家与学者,根据本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需要,为达到制定票据产品生产最基本技术要求的目标制定,由权威组织颁发实施具有法律地位的技术性条款。其使用范围为全行业内的企业,用户包括了国家和行业监督部门、客户等。制定过程需要充分协调与协商,符合相关国家法律与法规的要求;
五是四项票据标准属于总分结构的多部分产品标准,第一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三部分为分类要求。四个部分均是对票据产品提出要求的产品类标准,应按照产品标准的制定要求进行标准的制定工作。
在票据印刷分会副理事长、起草组组长冯燕潮及SAC/TC170秘书处秘书马智勇的主持下,与会专家根据上述共识对《商业票据产品要求――第1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初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和修改,达成了一致意见,决定对第1部分的内容形成征求意见初稿发送给相关专家审核、修订,并将其作为其他3个部分标准内容修改的参考依据,安排与会专家进行修改,与第1部分一起尽快形成《商业票据产品要求》四部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加快了《商业票据产品要求》四项标准的制定、送审进程,对强化票据印制企业的标准化意识、促进商业票据产品生产的标准化、提高商业票据产品的质量、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均具有较为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