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向全市各区(市)县工商部门发出《关于开展保护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及时遏制仿冒混淆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全市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城市工作。
该通知指出,凡有包装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百货等商品,容易发生仿冒混淆行为,尤其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其它市场知名度较高的商品,往往成为仿冒侵权的对象,这种行为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些不法经营者采取仿冒(即擅自进行相同或相似的使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商标、厂名(字号)、厂址(产地)、专利等不正当手段,使其商品(含服务)与他人的商品相混淆,从而导致或是可能导致购买者误认,这种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基本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既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成都市工商局要求各地要认真开展市场巡查,对出现涉嫌仿冒混淆行为的,及时采取妥善措施,收集和固定证据,并填报《涉嫌仿冒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行为登记表》,在24 小时内传送至执法机构。执法机构应当根据涉嫌行为的具体情况,在24 小时内做出处置意见。
转载自:中国包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