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后,气温大幅度回升,日照绿茶也陆续大批量上市了,可令人担忧的是,尽管山东省质监局于2005年7月1日发布了山东省地方标准《日照绿茶》,并于同年7月10日正式实施,其执行标准代号为DB37/541—2005,但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经销商对日照绿茶的预包装标识不太重视,时而出现错标、误标现象,以致影响了日照绿茶的品牌形象。
日照绿茶预包装标识出现错误的原因大致有三:一是当地部分茶叶生产经营单位为刻意追求不法利益,不按《日照绿茶》标准分等定级,低级高标欺骗消费者;二是还有部分经销商不了解《日照绿茶》标准的相关指标,在日照绿茶的包装标识上,生搬硬套以前曾使用过的GB/T14456—1993《绿茶》标准代号,实际上该《绿茶》标准与《日照绿茶》地方标准有较大区别,且《绿茶》适用的GB9679《茶叶卫生标准》指标已经作废;三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日照绿茶》发布实施后,在宣传推广普及使用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死角”,在本地范围内仍有部分经销商和消费者弄不清楚《日照绿茶》标准的实际内容,应进一步强化《日照绿茶》标准宣传贯彻落实的力度。
有两点值得消费者注意的是,已经发布实施的《日照绿茶》山东省地方标准,是山东省相关主管部门和茶叶专家专门为日照绿茶量体定做的执行标准,适用性和针对性较强。而这也是日照市政府与广大业界人士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日照绿茶作为“地理标志产品”申报进行保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今年3月23日正式发布公告予以批准。《日照绿茶》标准的发布实施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成功,标志着日照绿茶有了“名分”,有了“地位”,无疑为打造《日照绿茶》品牌、提升《日照绿茶》质量、保护《日照绿茶》形象,增添了有形的知识产权资源和无穷的振兴发展动力。
为此,日照质监部门再次郑重提醒日照绿茶经销商,一定要珍惜日照绿茶的声誉,重视日照绿茶标识,严格执行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DB37/541—2005《日照绿茶》标准的要求,真实恰当的标注相关内容,创造公平良好的营销环境。经销商和广大消费者如对《日照绿茶》标准感兴趣,请与日照质监部门标准化科或山东省茶叶检测站(设在日照)联系咨询;同时希望在发现《日照绿茶》标识存在错误问题,或者发现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等手段制造假冒伪劣日照绿茶产品的违法行为时,请赶快拨打日照“12365质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查处,以加大对日照绿茶这一“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
信息来源:山东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