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0日,中国台湾提议限制使用塑料托盘和塑料包装,该提议的目的是提倡资源保护和减少废物。
一、此次决议受管制的容器包括以下: 1.在大型综合超市和超市用于蛋类、新鲜食品、熟食和烘烤食品包装的塑料托盘和塑料盒。 2. 在大型综合超市和超市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食品容器。 3. 包含PET、PS、PVC、PE或PP的托盘、包装盒和食品容器被视为塑料容器。
二、大型综合超市和超市中受管制容器的使用应每年减少25%。
三、大型综合超市和超市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实现减少使用塑料容器的目标: 1.不使用托盘或包装盒。 2.减少受管制容器的重量。 3.用其它材料制作的容器代替受管制的容器,如纸、植物纤维和生物降解材料。
四、计算:使用减少率=“使用的替代品的百分比”+“管制容器重量减少的百分比”。
五、责任:大型综合超市和超市应每年向地方环保局提交减少使用的计划并执行该计划。大型综合超市和超市应向地方环保局报告上一年达到的减少率。
六、处罚: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NTD 30,000 至150,000的罚款。
转载自:阿里巴巴塑料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