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延期的禁鲜令从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没有像前两次一样在最后一刻得到国标委的一纸延期通知,经过三次延期的禁鲜令终于开始从1月1日起执行了。但是记者发现,光明等乳业企业的“鲜”奶包装依然醒目。
2004年5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国家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指导其具体实施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指南》规定,只有未经过加工以及加热处理才能称为“鲜奶”,按此定义,以原奶为原料、采用巴式杀菌法、低温存放的巴氏奶不能称为“鲜奶”。
此前,禁鲜令已经三次延期,因为其遭到了巴氏奶阵营的强烈反对。巴氏奶阵营认为,如果不允许巴氏奶标注鲜字,将模糊巴氏奶对比常温奶最大的优势。“禁鲜令”本该在2005年10月1日全面执行,但是由于遭到巴氏奶阵营的反对,一度延期到去年6月1日,随后又延期至11月1日,最后又延期到今年1月1日。
虽然禁鲜令如期执行,但是昨天,记者在物美等超市仍然看到,光明新鲜屋的三种规格250毫升、500毫升、980毫升的外包装上,还在标注“纯鲜牛奶”字样。其中最近的生产日期是2007年1月3日。
专家说法
对行业格局没太大影响
北京中乳精华经济研究中心的乳业专家陈渝认为,“禁鲜令是否执行已经对行业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他表示,一方面,生产常温奶的基地型乳企和生产巴氏奶的城市型乳企的产品边界在模糊,基地型乳企也要生产冷链产品;另一方面,在目前的乳业市场竞争中,巴氏奶阵营已经退守25%左右的市场份额,“没有禁鲜令的时候,巴氏奶阵营也没有抵挡常温奶的长驱直入,‘鲜’并不是巴氏奶阵营的救命稻草。”市场格局不会发生改变。
转载自: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