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宝钢开发总公司等单位负责编写的《钢铁产品包装工》,日前通过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并将作为国家标准,于2006年1月1日起在中国冶金企业统一推广、使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有关条目,已依照该标准进行了更改。
过去,钢铁产品包装属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的行业,在钢铁工业粗放型生产的年代,部分钢铁产品采用铁丝、钢带包装,因此,其职业标准一直按“焦化副产品包装工”标准执行,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沿用至今。近年来,随着我国钢铁工业快速发展,钢铁产品对包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过去的标准已无法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为此,开发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组织编写钢铁产品包装工国家职业标准,并由所属工业公司负责标准的编写、送审、报批等有关工作。
自去年11月起,工业公司开始钢铁产品包装工国家职业标准的编写。由于该标准既要体现中国钢铁产品包装业的发展需求,又要兼顾国内同行的发展现状,加上第一次编写,难度很大。工业公司在全面总结钢铁产品包装工艺、质量、技术和规范的基础上,抽调机、电、仪及包装专业技术骨干组成了工作小组。在标准初稿完成后,工业公司又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国内有关冶金企业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层次递进的标准系统,制订出了符合国家规范的技能标准及鉴定、培训大纲。
中国冶金工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家在标准审核时指出,《钢铁产品包装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钢铁产品包装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出了科学规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要求,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具有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需要。
信息来源:中国泵阀网